今年23歲的蘇女士是東興人,她在出生之時就被寄養在親戚家,1歲時被養父母收養。近日,蘇女士將一對夫妻告上法庭,稱他們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並向他們索要1元撫養費。
9月17日,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蘇女士口中的「親生父親」徐先生出庭,但在庭審中,他否認蘇女士是自己的親生女兒。
庭審視頻截圖
據蘇女士介紹,她的親生父親是公務員,由於受一胎政策限制,她出生後就被寄養在親戚家,1歲時被養父母領養。養父母通過以自已超生繳納罰款的方式幫她辦理了戶口。
直到2006年,她才得知自己的身世。其養父母稱,她的親生父母就是經常到家裡玩的徐先生和黃女士。
蘇女士說,徐先生已在私底下與她相認,還解釋稱自己正處於事業上升期,如果被發現可能工作不保。在眾多親戚勸說下,她才勉強接受。
往後多年,蘇女士也漸漸接受了他們。但在多次接觸中,她發現,養父母和親生父母之間有經濟來往,後來發生了糾紛,近年雙方關係僵化。而她經常周旋於雙方之間,這些年親生父母也未盡過撫養義務,她選擇支持養父母。
今年6月,蘇女士從廣西民族大學畢業後,將親生父母告上法庭,索要1元錢撫養費。
9月17日,蘇女士在庭中提交了此前和徐先生的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自己是他的親生女兒。她還表示,自己當前可以獨立生活,並不想向親生父母索要高額撫養費,只是象徵性索要1元錢,想要看看親生父母是否能看清自己的良心,是否能理解她的心情。
當天,徐先生出庭應訴,黃女士未到庭。徐先生在庭中辯稱,自己並不是蘇女士的親生父親,請求法院駁回蘇女士的訴求。
庭中雙方均表示不接受庭下調解,蘇女士還提出要做親子鑑定。
目前,該案處於休庭階段。
本文由南國早報原創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臺請勿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