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有沒有歧視的現象?
一男一女兩個職員,工作效率相同,工作時長相同,工作合格率也相同,但是男職員就是比女職員工資高。
這種歧視的現象看著很氣人,那政府應不應該制定法律,來保護女員工的合法權利呢?
經濟學確實是反直覺的,回答是不應該。
那些事與願違的法律
01同工同酬法
《奇葩說》有一期簡單玩過一個遊戲,主持人說出一句話,其他人判斷這句話是『觀點』還是『事實』。
比如在一般情況下,水的沸點是100℃,這是事實;人人生而平等,這是觀點;我很帥,這是觀點;三角形內角和是180度,這是事實。
據說港臺地區的小學會有這樣的遊戲來鍛鍊學生的思辨能力。
事實的意思是,就算你不知道,或者不認同,它依然是這樣的,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
觀點就是看法,是選邊站隊。你如果認同,它就是這樣;如果你不認同,它就不是這樣。不管這個觀點有多少人認同,你任然可以站在它的反面。
男女平等,這句話是個觀點。
女性為了家庭犧牲很多。妻子生小孩,再養育小孩,等到孩子上幼兒園之後再回去上班。這可能會耽誤三四年時間。
有什麼工作是你耽誤三四年回來又能很快上手的呢?從工作持續性這一點上,男女職員能提供的服務其實不一樣。
當然這只是某些行業,某些崗位。現代有很多崗位女性有天然優勢,現代醫學的進步,也讓生育對女性的影響越來越小。現代女性職場中的地位在穩步提升。
如果在一個男女提供的服務確實不一樣的行業,政府還是要求企業付同樣的工資給男職工和女職工。那你是企業老闆,你會傾向於更多地僱傭男職工還是女職工呢?
02最低工資法
在很多國家和地區,政府都會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企業給員工的工資不能低於某個值。
這個規定看起來是有利於員工的,但是企業的決策也是有彈性的。規定剛下來的時候,企業沒想到應對辦法,只能多發錢,這時候員工受益。
過了一段時間,企業覺得工人太貴了,加大了機器的投入,減少了人工成本,就會有工人失業。
另外一個角度,最低工資法增加了弱勢群體的競爭成本。
一個身體殘疾的人在一家企業工作,他是一個很自強,也很理性的人,他覺得我有殘疾,工作效率確實比別人低一點,我願意比普通人工資低,只要我努力工作,一樣能養家餬口。
但是這個地區實施了最低工資法,殘疾人的同事就為他打抱不平,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殘疾人勝訴,公司應該付給殘疾人同樣的工資。於是公司就找了個藉口把殘疾人開除了。你說他的同事是幫他還是害他?
失去了工作,殘疾人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資本。最低工資法傷害了它本來想保護的那些人的利益。
往往是大企業擁護最低工資法,因為他們的工資水平很輕易就能達到標準。而大企業的競爭對手,那些小企業,開不了那麼高的工資。大企業就會用最低工資法說事兒,用最正規的法律手段打壓小企業。
03最高工時制度
最高工時制也是同樣的道理,肯定有人自願加班換取高收入。但是有了最高工時制,那些想要更高工資的人被迫提前下班。(作為一個社畜,我想像不到自願加班的人是什麼樣子,但是我想不到,不代表沒有)
同樣事與願違的規定還有,越來越多的行業需要就業許可證才能經營。經營門檻變高,會讓經營者變少,消費者就會付出更多的成本。
美國各州的電工資格證的考試難度,與這個州的觸電死亡率密切相關。考試難度越大,越少人去考,電工就越稀缺,稀缺就會漲價,消費者僱不起電工,就更願意冒著觸電的危險自己動手。
這些都是事與願違的規定。經濟學是一門專門研究事與願違的學問。經濟學最害怕好心做壞事還不自知。
最後
一共23篇,重讀《薛兆豐的經濟學課》系列更完了!寫得太不全面,太不地道了,還好我的本意就是督促自己再看一遍。
強烈建議訂閱薛兆豐老師的專欄,得到APP——《薛兆豐的經濟學課》。習慣讀紙質書的小夥伴也可以購買薛老師的書《薛兆豐經濟學講義》。我是又訂了專欄,又買了書。書裡每一個篇章都是對我世界觀的顛覆,案例也非常生動有趣。最重要的是,那些顛覆的觀點就是經濟學共識,不是為了顛覆,餬口瞎說的。
我相信你看完會對這個世界有更深層次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