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調解的是來自江西南昌的三兄妹,王家大哥、王家二妹和小妹,兄妹三人有時顯得很謙讓,有時卻寸步不讓。爭執處暴跳如雷,情動處潸然淚下,這樣的他們究竟為何而來?兄妹三人不斷提到了一個關鍵詞,「賣房子的餘款」,這似乎給了我們一個答案。一筆存在爭議的賣房款,它的分與不分,為什麼會成為兄妹三人鬧矛盾的關鍵?因為錢財分配而撕裂的親情最終又將何去何從?
那年就房子的歸屬問題,三兄妹進行了協商。考慮到小妹離婚多年,至今沒房的問題,大哥和二姐決定做出讓步,三人各出三千多,買下了父母這套福利房,而房子登記在了小妹名下。但與此同時還有個條件,就是小妹必須辭職回家,照顧父母。
兩年後這套房子拆遷了,拆遷款自然而然也就全部打在了小妹的帳戶上。小妹當時的做法是,先用拆遷款買好了新房以供她和父母居住。而餘下的13萬塊錢,承擔起照顧父母責任的小妹竟各給了大哥和二姐五萬,給自己僅留下了三萬。
對於小妹肯割讓餘款,大哥覺得很感激。可在這件事上,有些不足,那就是當初給的並不是現金五萬,而是股權,並且那時候股市也不好,所以其實他到手的並沒有五萬塊錢。但即使是這樣,大哥也沒有任何不滿,他直言對於這五萬其實他得不得都是無所謂的。
小妹補充到,當初之所以給了哥哥姐姐各五萬,是因為她得到了父母的房子,出於兄弟姐妹情考慮,她覺得哥哥姐姐應該有所得,便拿出了這筆錢分。
小妹的說法與大哥如出一轍,他們都認為,以當時兄妹三人融洽的感情而言,這五萬塊錢的拆遷款給與不給,得與不得,根本就是無所謂的事情。然而就在半年後,一個意外的情況卻成為了打破一家人平靜生活的開端。原來那時的父母,還有一套房要面臨拆遷問題,而大哥的意見是繼續歸在小妹名下,不過到時候拆遷完,錢必須三人均分,那時的小妹也是同意了這個要求。
可在這件事上,二姐其實是不知情的,所以在預先支付的拆遷款下來後,二姐提出了反對意見。二姐告訴我們,她的意見是先留著,說不定父母以後會用得上。可大哥就是不聽她的,他覺得既然和小妹已經協議好了,怎麼可以變,所以他硬是堅持要分錢。甚至直言:不分我就燒了房子。大嫂被鬧得實在是不行了,只能無奈來勸說小妹她們,最後在大嫂的調解下,錢還是分了。
在那之後,剩下的那些拆遷款下來了,大哥再一次站了出來,提出要均分,這次二姐說什麼也都不願意再妥協了,她覺得必須要為老人留下點錢養老。大哥覺得沒必要,因為第一套房的大部分拆遷款都給了小妹,所以他覺得這餘下的房子就算他們均分也不會影響小妹照顧老人的餘生。
在這點上,二姐落淚了,他告訴我們,照顧兩位老人其實並不容易,母親是腦梗,整天都是躺著的,需要小妹抱上抱下,而父親是耳背加高度近視,小妹幾乎是要24小時看護父母,在這件事上她消耗巨大。而且小妹本身身體狀況也不好,小腿萎縮,有殘疾證為證,二姐覺得,小妹照顧父母吃得苦太多了,不應該再去分掉這筆餘款,應該全部留給小妹。
大哥覺得很冤枉,在平日裡,他沒少給妹妹打錢,為父母的花銷也不算少,他覺得二姐對他的指責是很沒有道理的,雖然他平日裡照顧確實不多,但是錢沒少給。
觀察員希望大哥能夠看到小妹的付出,體諒她的不容易,照顧老人真的很辛苦。同時提醒大哥,拆遷款的由來老人貢獻最大,這錢應該留作老人養老,不應該提議分掉。最後調解員勸解兄妹三人,在不能確保父母養老安全的情況下,不能因為分了餘款而傷了親情,這樣是得不償失的。
當調解結束,協議達成,三兄妹圍繞在老父親周圍,我們看到了親情回歸的感人一幕。其實如果站在各自的角度,這場調解中誰都不是故意要挑起事端的一方,大哥堅持的是妹妹有過承諾,妹妹想的是對父母養老多一份的保障,而最終他們能夠達成一致籤下協議,也是因為各自心中都存有割不斷的血脈親情。希望回去後的三兄妹能夠回到從前,齊心協力讓父母樂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