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喜喜等來了拆遷的安置款,卻沒機會住進兒子兒媳的新房。當劉奶奶發現自己眼前只剩下一條路——住不上老年安置房,要被送往養老院,一時急得哭了出來。
老伴去世,老房拆了,劉奶奶想要安度晚年的心願難實現,無奈一紙訴狀將兒子兒媳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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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老伴去世後,劉奶奶獨自居住在和老伴一起建造的房子裡。後來因為兒子徐衝(化名)要造新房,為了面積大一點,她把地基給了兒子。從此,劉奶奶獨自住在「架空層」的小房子裡,平時自己燒飯,自己照顧自己。
今年 5 月,徐衝的房子被劃入拆遷範圍。等他們拿到安置款、準備騰房時,劉奶奶才發現,自己並沒有被納入兒子的新家。看到老母親為此憂心忡忡,女兒徐麗(化名)看不下去了,她認為哥哥嫂嫂這樣做不對,在取得了丈夫和兒子的支持,將老母親接回了自己家居住,並掏錢為她在老年安置房購買了「名額」。最終,在村領導勸說無果後,劉奶奶一氣之下起訴了兒子兒媳。
蕭山法院受理了此案,並做了訴前調解。為了將矛盾徹底解決,調解員做了好幾回工作。上百萬元的拆遷款項,在兒子和兒媳的眼裡,只有 10 萬元的份額是屬於老母親的。對於劉奶奶的養老問題,這無疑是杯水車薪。
另一邊,妹妹徐麗也有些招架不住了。「他們說我為了爭財產才這麼做,但我摸著良心保證,完全是看我母親受委屈才出頭的,拆遷款我是一分都不會來爭的。」其實,徐麗自己也是當奶奶的人了,有一大家子的事務要忙,還要管小孩,「說實話,還好我家裡人都支持我,不然我也堅持不下去了 ……」
正式開庭那天,劉奶奶的代理律師蔡律師和徐麗早早地來到了法院。庭審前,律師和庭審法官進行了溝通,覺得想要徹底解決矛盾,調解是上上策。隨後,法官在摒除外人後,親自詢問了劉奶奶的意見和想法。
「我只是想有個保障,不是一定要和兒子他們住一起。」劉奶奶表示,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去住養老院這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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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什麼徐衝和妻子一開始會不同意調解呢?他們認為,所有的拆遷安置款以及房子都應該是屬於他們的,跟劉奶奶是沒有關係的。
事實真的如此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拆遷雖然是以戶為單位進行,拆遷款也只打給戶主,但不代表這筆錢及房子都只是一個人的,而是屬於拆遷安置的所有人。
一般而言,可以依據拆遷協議上的具體分項,來看每一項的金額究竟是根據房子計算,還是根據人口計算。如果是根據人口計算,安置人口就是依據;如果是根據房子計算,那麼建房時的人口及貢獻值就是主要依據了。所以,劉奶奶本可以拿取應有的份額。
最終,經過法官和律師的多次溝通,終於「磨」出了一個讓當事人都同意的調解方案——在金額上適當讓步,並找中間人對這筆錢進行監管,真正用於劉奶奶的養老事宜。
為了保障以及緩和各方緊張的關係,對於分給劉奶奶的安置款,由劉奶奶的小弟進行監管,專款專用。而徐衝一家也不能據此免除對劉奶奶的贍養義務,還是要盡到贍養責任。
來源:蕭山日報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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