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把自己房子出租,住到父親家:你們租房住,16萬過渡費算清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兒子有房不住搶父母房子
幾年前,家裡房子拆遷,一家人都得到了許多好處,當時的安置人口有父母親,父親的丈母娘,大兒子一家三口,按照每人50平方的安置房,總共得到了300平方的安置面積。
其中為了適應房源,父母親拿了一套100平方的房子,大兒子一家拿了套120平方的房子,還有80平方,這其中有丈母娘50平方的面積,大兒子30平方的面積。
在拆遷拿房時,丈母娘已經過世,屬於丈母娘的50方自然而然由父母繼承了,一家人也寫了份分家協議,協議內容是:「80平方的房子用來出租,租金按份額給父母親和大兒子,而父母的100平方規定要麼兩兄弟同時居住,要麼兩兄弟都不住!」
可沒想到,如今父母親竟落得個無房可住的地步,兒子把自己的120平方房子出租,住到父母100平方的房子裡,對父母說:「你們租房住,16萬過渡費算清!」事情究竟如何呢?
情感調解
老父親告訴調解員,他本來是有兩套房子的,先拆的是有大兒子一家戶口的這套,後來另一套也拆遷了,現在他們和小兒子都在租房子住,希望大兒子能把自己的100平方歸還給自己和小兒子一家住,另80平方還是按照協議上出租,租金由他和大兒子按照份額分。
經過一番溝通,調解員了解到,大兒子現在住在老父親的100平方房子裡,自己的120平方房子已經租出去了,租金自己拿著。
通過聯繫,大兒子來到了調解現場,在調解中,大兒子也給出了方案:「我可以從100平方的房子裡騰退,但是我要住進80平方的房子裡,我在裡面是有30平方份額的!」
「而且我騰退也至少要一個月的時間,因為80平方的房子是毛坯,我還要裝修。」
對於大兒子提出的方案,調解員進行了一番溝通和修正,最終定為:「大兒子從100平方的房子騰退,住到80平方的房子裡去,期限是一個月,若超出了一個月,那麼父母租房的租金由大兒子結算」。
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可隔日,大兒子就推翻了前日的話,調解員再次進行調解,大兒子卻表示還有筆16萬的過渡費和獎勵費父親沒有給他,而且他多次要求查看父母的進出帳,父親也斷然拒絕,讓他十分惱火。
更可恨的是父親先前明明答應他,會幫他接送孩子上學,可父親卻沒做到,因此他現在的訴求,一個是父親歸還這16萬的拆遷獎勵,另一個就按照分家協議上來,80平方出租,他住進100平方的房子裡,弟弟也可以住進來。
這麼一來,父母親仍是沒有地方居住,並且父親表示他已經給過大兒子過渡費了,每年都給,現在大兒子不承認,他也沒辦法。
大兒子表示:「你要是針對我,就起訴我,就算進去我也願意。」
調解到最後,因為大兒子始終不肯讓步,並且急匆匆離席而告終,不得已之下調解員建議父母親走起訴這條路徑,由於父母親都沒什麼文化,不懂法,調解員替父母聯繫了社區律師,將父母親的情況傳達,希望其代寫起訴狀,社區律師欣然同意。
調解員表示:「你們這個案子比較簡單,你放心,一旦你兒子被列入黑名單,他不得不騰房的,徵信受影響不是小事。」
情感點評
我覺得這個大兒子的算盤打得太精了,先不談錢的事,因為這16萬的過渡費,獎勵費,調解員事先聯繫過大兒子,讓他去村裡拉清單,但大兒子也沒拿出證據。
就說房子的事,自己的房子拿去出租,租金自己一人拿著,父母的房子自己住著,把父母擠到外面去住出租屋,雖然分家協議上是寫了父母的房子要住兩兄弟一起住,可是小兒子沒去住啊,小兒子租的房子住,那你這個大哥為什麼能一個人住父母100平方的房子?
說白了就是自私,想所有的好處都歸自己,真的是一點虧都不肯吃,第一個調解方案,讓大兒子搬去80平方的房子,父母和弟弟一家住100平方,我覺得這方案對大兒子是有利的,為什麼呢?
第一,大兒子一家獨佔父母房子多年,父母沒跟你算租金,第二,本該出租的80平方房子,現在給大兒子一家免費住,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還有,接送孩子上學,撫養孩子是自己的義務,有什麼理由讓父母替你照顧孩子?照不照顧,那要看父母的意願,跟父母算16萬的拆遷補償費,父母還要跟你算你這35年的撫養費呢,畢竟誰也不是喝西北風長大的,反正大兒子的言辭真的讓人挺生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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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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