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男方買房要不要在房本上加女方的名字?這可是一道「戀愛送命題」。之前看電視劇《歡樂頌》,樊勝美和王柏川就因為買婚房寫名字的問題,終結了多年的感情,最後分道揚鑣。
當然,不只是電視劇,經常刷短視頻的小夥伴,也會看到一對又一對因房子或彩禮等問題,遺憾分手的小情侶。不得不說,婚姻關係與利益的牽扯還是很大的,相比較而言,血緣關係就單純的多。
家住北京海澱區的李老太,怎麼也接受不了,自己老實本分一輩子,辛辛苦苦將子女們撫養長大,到最後,祖業產拆遷,兒子的900萬補償款,竟都歸了剛進家門5年的兒媳婦。
作為祖業產的積累者,作為兒子的合法繼承人,李老太實在不甘心,決定打官司維權,可最終只要回149萬元,法院為何這樣判呢?我們一起來看。
李老太有四個子女,分別是陳大哥、陳二姐、陳三哥、陳四哥,老伴兒去世的早,好在留有一個660平方米左右大宅子,房屋也都早早的蓋了起來。
2011年3月,已45歲的陳三哥與42歲的薛女士登記結婚了,兩個月後,生下了他們的兒子。
2016年10月,村委會通知老宅被列為整體拆遷時,李老太與陳大哥、陳三哥、陳四哥協商一致,其主動放棄拆遷相關權益,拆遷利益由三個兒子協商分配,每家各籤一份拆遷協議。
2016年11月,陳三哥意外去世。
2016年12月,薛女士作為被騰退人與開發商籤訂《騰退安置補償協議書》,約定合法有效宅基地面積220平方米,安置人口0人,被騰退房屋補償款合計900萬餘元,另有各項騰退補助、獎勵共計62萬餘元。
在李老太還沉浸在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中時,薛女士將拆遷補償全部領取了,並堅持認為,這筆拆遷補償款為自己和兒子所有。
錢要不回來,李老太更是生氣難過,身體也越發不好。無奈之下,在陳大哥和陳四哥的支持下,李老太將薛女士和孫子訴至法院,請求繼承兒子陳三哥的拆遷補償款149萬元。
李老太清楚的知道,在拆遷前,她已經放棄了老宅全部的拆遷利益,因為這是給兒子的,她心甘情願,可是,她並沒有給薛女士。
薛女士和陳三哥結婚才5年,老宅裡的房子都李老太和老伴兒在年輕時蓋的,宅基地是祖上留下來的,沒有薛女士的份額,薛女士就這樣霸佔全部拆遷款,她非常生氣。
而薛女士則堅持認為,安置協議中,自己是唯一被開發商列為被騰退人的有效人口,相應產權人也僅為自己一人,所以,涉案房屋的拆遷利益並無陳三哥的份額,不涉及繼承糾紛。
法院認為,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從李老太舉出所有證、解放軍證明信、分家單等證據,可以認定涉案宅基地為陳家祖業產;從李老太及其兒女的表述中,可以認定各方在拆遷過程中完成了分家析產,即由陳大哥、陳三哥、陳四哥各自分別獲取拆遷利益。
《補償協議》中安置人口為0,所以安置補償主要體現為對宅基地及房屋的補償,即安置補償款900萬餘元。因《補償協議》涉及老宅中部分已分給陳三哥,應屬於陳三哥與薛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薛女士代陳三哥籤訂《補償協議》,並不代表安置補償款全部是薛女士的。
最後,法院判決:薛女士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給付李老太1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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