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了吃蜂蛹,噴火燒樹上的馬蜂窩,引發晉江靈源山火災,過火面積超300畝。今日上午,福建晉江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案情,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依法批捕。
11月11日15時20分許,警方接群眾報警,靈源街道曾林社區發生火災。接報後,公安、應急、消防、林業、靈源街道等單位全力組織滅火。山火周邊沒有民房及群眾居住,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經鑑定,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338.5畝,造成林木直接損失價值12.8萬元。晉江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面展開調查。
經大量排查進山、下山監控錄像,警方鎖定嫌疑男子劉某,並於當日22時許在晉江東石一出租房內將他抓獲。劉某,今年20歲,雲南人,是晉江東石一家傘具廠捆線工。據其交代,事發當天,他剛好沒上班,便計劃著去靈源山找蜂蛹回來油炸吃。上午9時許,劉某騎摩託車到了靈源山,在一山腰處發現一棵樹上有兩個馬蜂窩,他先用殺蟲劑噴火點燃馬蜂窩,後將馬蜂窩捅下,結果引燃了附近幹樹葉。因風力較大,山火迅速蔓延,劉某用木棍拍打火苗補救無效後逃回租房。
晉江警方介紹,劉某因違規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失火罪,警方於當日依法對劉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晉江市檢察院已依法批准對其執行逮捕。
晉江靈源山,宋時因見山中「時湧靈源」而得名,為泉南名山,山上有泉南最享盛名的千年古剎靈源寺。劉某違法野外用火,導致森林火災,使寶貴的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慘痛的教訓敲響了警鐘,警方提醒:引以為戒,切實做到「火種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共同守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
海峽導報記者 周小春 通訊員 陳耀宗 莊凌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