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工作: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帳和現金帳,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後交總經理審批籤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後,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籤名,然後給總經理籤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工作細則:
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偽。
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
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
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帳實相符
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下班後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帳或匯兌手續。
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籤字,批准並用借支單借款。
若無批准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銀行帳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帳時先分清帳戶,避免張冠李戴。開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帳戶存款餘額,以便總經理及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
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帳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每日下班後帳務章交總經理處。
報銷審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籤字,證明人是否籤字。
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後的原始票據是否有塗改。
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
若有,應分開貼。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
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
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籤字。
若無,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