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下發了《關於2009年自治區區級辦公自動化設備協議供貨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通知對
採購人、供應商在協議供貨過程中的權責均做出了具體、詳實的要求。在採訪中得知,為了杜絕政府採購工作中「暗箱
操作」的現象,讓政府採購真正成為「陽光下的交易」,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一環緊扣一環,《通知》中的規定又一次體現了他們嚴謹的工作作風。
61家供應商入圍據了解,經過公開招標,此次共有61家供應商(包括清華同方、長城、方正、惠普等品牌)的
計算機、
伺服器、
印表機、多功能一體機、
複印機、速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機、投影幕、
網絡設備、攝影攝像器材、空調、電視機、電冰箱、通用軟體、移動存儲設備等17個大類產品,納入了2009年自治區區級辦公自動化設備協議供貨的範圍。
嚴格規範供應商行為被問及「如何規範供應商行為」這一問題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吳蘭香感觸頗深,她表示,從去年9月份至今,財政廳的領導一直在牽頭下單位做調研,在調研中就涉及到了「供應商存在哪些方面的問題」 。其中包括價格、售後服務、產品質量等多種問題,也是供應商在政府採購工作中的一些共性問題。「我們將拿出初步的整改措施,在搜集、分析、研究後將做出一個更加具體的結論。」吳蘭香表示。
經了解,此次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其產品除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外,還要符合國家和新疆自治區有關安全、環保、節能、衛生之規定,獲得3C認證,並加貼「3C」認證標誌。入圍的61家供應商均經過了嚴格審查。《通知》明確規定,在協議供貨執行過程中,中標供應商及協議供貨商應按要求隨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產品價格。
當出現協議供貨價格高於市場價;協議供貨商自行更換中標產品零部件;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合同供貨或提供售後服務;借調換機型、配置之名亂加價,這五種問題中的任何一種時,
採購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直接追究中標供應商或協議供貨商的違約責任,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自治區採購中心反映或向自治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投訴。
對違法違規供應商將予以通報批評,沒收中標供應商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情節嚴重的,將暫停或取消其協議供貨中標資格,將其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
中標供應商周銘被問起入圍感想時表現的既高興又自豪。他認為,企業本身技術過硬是入圍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我們有眾多的技術人員,能夠給用戶提供一個及時的服務。相信我們將來的服務工作會作的更好。」周銘表示。
對採購人行為給予限制除對入圍供應商的嚴格要求外,對採購人做出的具體要求和限制是此次《通知》的亮點之一。
《通知》中註明「
新疆政府採購網」上公布的協議供貨產品價格為採購最高限價,採購人可與協議供貨商進行談判,以爭取獲得更優惠的價格。
吳蘭香介紹:「為了避免出現採購人選擇價格虛高產品,防止因採購人、供應商相互勾結使國家利益受損,使我們的政府採購工作被蒙蔽,我們在《通知》中規定採購人對中標供應商或協議供貨商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結算手續,不得無故拖延。並且各採購人不得無故向中標供應商或協議供貨商提出超出協議以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如發生上述現象,中標供應商或協議供貨商有權拒絕辦理。
《通知》中還規定,採購人在批量採購上述17個大類中的產品時,每類總金額達到或超過60萬元的,不實行協議供貨採購方式,要按照公開招標程序進行政府集中採購。
據悉,本次辦公自動化設備協議供貨有效期限為一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有效期滿後通過公開招標重新確定協議供貨廠商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