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習近平總書記 關於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重要論述摘錄
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的講話》(2013年4月25日)
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權宜之計,要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現在的巡視有點「八府巡按」的意思了,群眾說「包老爺來了」,有「青天」之感,有問題的幹部害怕了。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二一四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6月26日)
巡視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改進巡視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誅,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強化巡視監督,發揮從嚴治黨利器作用。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明代以後有八府巡按,走到哪裡,捧著尚方寶劍,八面威風。我們的巡視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須有權威性,成為國之利器、黨之利器。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
要以黨的紀律為尺子,重點檢查政治紀律執行情況
巡視組要當好中央的「千裡眼」,找出「老虎」、「蒼蠅」,抓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落實監督責任,敢於碰硬,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促進問題解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的勢頭。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的講話》(2013年4月25日)
深入推進省區市巡視工作。黨章規定中央和省區市兩級開展巡視。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率先改進巡視工作,發揮了示範作用,下一步要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發揮省級巡視的基礎作用。抓早抓小,基礎在下面,要上下聯動,把問題化解在地市和縣一級,有效防止「帶病提拔」。省區市黨委必須堅決貫徹中央巡視方針,深化聚焦轉型,做到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連結、全國一盤棋,上下聯動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二一四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10月16日)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要加強對地市黨政一把手的關注和了解,督促省委加強管理和監督。巡視工作要向地市縣一級延伸,盯住一把手,使他們自進入主要領導幹部行列起就受到嚴格管理監督。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推動巡視向縱深發展,根本在於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要重點檢查被巡視黨組織是否維護黨章權威、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是否存在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督促其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要以黨的紀律為尺子,重點檢查政治紀律執行情況,著力發現腐敗、紀律、作風和選人用人方面的突出問題,更好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要抓住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員領導幹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手,為所欲為、自鳴得意的,還有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進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輕幹部等幹部問題線索,要重點查處。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二一四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6月26日)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要分類處置、注重統籌,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及時跟進,分清問題性質,所有問題都要有明確說法。巡視發現的問題,根本責任在被巡視單位黨組織,自己的問題必須自己「買單」,不能發現問題後還當「看客」和「說客」。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要開展「回頭看」,揪住不放;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嚴肅追責。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
中央巡視工作已開展十一輪,巡視了247個黨組織,完成對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巡視工作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杆,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堅定「四個自信」,突出問題導向,查找政治偏差,發揮了政治「顯微鏡」和政治「探照燈」作用,工作成效明顯。……要加強對巡視整改情況的督查,把責任壓給黨組(黨委)書記,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要保持政治定力,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發揮標本兼治戰略作用。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審議《關於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全覆蓋情況的專題報告》和《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意見》新聞稿(2017年2月21日)
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
要抓好工作創新,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明政治紀律、廉政紀律、保密紀律,提高履職能力。巡視組組長作為「欽差大臣」,也不是「鐵帽子」,建立組長庫的辦法很好,組長庫人選有剛離開工作崗位的,也有現職的,一次一授權,誰參加巡視不固定,巡視什麼地區和單位也不固定,這次到省(區、市)巡視,下次到企業金融單位巡視,這個辦法還可以繼續探索,也要完善迴避制度。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的講話》(2013年4月25日)
要加強組織領導。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各省區市巡視工作要落實中央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二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1月23日)
鞏固和深化專項巡視。中央巡視工作在深入推進常規巡視的基礎上,開展了兩輪專項巡視試點,效果很好。現在對全國面上的常規巡視已完成一遍,下一階段的重點要轉向專項巡視,更加機動靈活,根據動靜隨時就去,讓人摸不著規律。把握專項特點,抓住專項重點。可以針對某個省區市、部門或單位的突出問題,也可以針對某個幹部的突出問題下去巡視。要與各有關方面加強協作,掌握問題線索,定點清除、精準打擊。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二一四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10月16日)
要加強「回頭看」。巡視過的三十一個省區市,不是一巡視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殺個「回馬槍」,讓心存僥倖的感到震懾常在。通過「回頭看」,一方面切實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另一方面對新的問題線索深入了解,可以形成更大威懾力。要帶著問題去,盯著線索查,使有問題的人無處藏身。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二一四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10月16日)
(責編:高華、陳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