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20年註定不平凡,在這一年裡,疫情、災難、國家衝突等給全世界人民帶來了不可磨滅的痛苦的記憶,當然也有著很多振奮人心的事情。不過無論如何,生活、工作、學習仍舊需要繼續著。
也許因為懶惰,也可能是專業退步,總之公眾號更新的是越來越慢。亦如很多朋友所知道的,我也離開了服務二十年的銀行,加入諮詢公司並開啟另一種反洗錢工作,在過去的這些時間內,似乎對這份工作有了一些新的感受與心得,權且記錄在這裡,當作2020年的總結或2021年的展望吧。
反洗錢工作是什麼?
反洗錢工作之所以充滿魅力或者說難以完美其實並不難理解。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全球學府似乎都還沒有一門體系化講授反洗錢的課程或學歷。很多朋友也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反洗錢是一個跨學科的並來源於實際業務之生態環境的實踐,其依賴於的是經驗與悟性。簡單的說,反洗錢至少包括了法學、數學、統計學、邏輯學、心理學、情報學、宗教、歷史等。
那麼,究竟什麼才是反洗錢工作,這個很「基礎」的問題似乎已經不再需要回答,但我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卻有了一些困惑 – 三大核心義務(客戶身份識別、交易監控與資料保存)到底為了啥。慢慢的我好像明白了,所謂反洗錢,事實上,從來都不是要求義務機構去抗擊、打擊、對抗洗錢犯罪分子,那些都是警察或執法部門做的事情。
所以,義務機構們的反洗錢工作究竟在做些什麼,我覺得是這麼三個方面
一個核心,那就是通過勤勉盡責的合規履職來盡力降低或緩釋洗錢分子通過本機構的渠道/產品/業務實施洗錢犯罪的風險,說到底,是一個預防性的工作。重在看到風險、理解風險、控制風險,而不是真的要逼迫我們去馬路上找一個犯罪分子回來,對嗎?
兩個原則,所謂的勤勉盡責是需要通過兩個原則來呈現的,或者說也是反洗錢合規工作的基礎精神 – 可追溯性以及可解釋性。指的是通過書面文件、記錄保存、數據存儲等可以被重現的方式來體現曾經和詮釋在某個時點機構真正合理地履行了相關職責。
三件事情, 上面的段落裡說到反洗錢包括了宗教,或許有人會笑,其實並不誇大。宗教學裡的合理懷疑以及心證等思想也同樣幫助了我們理解反洗錢的某些術語定義。宗教是什麼,我看全球宗教在解決的都是相同的三件事情,那就是「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將要去哪裡」;如果用在反洗錢工作裡,我看也還是三件事,分別是「客戶是誰、客戶的錢從哪裡來、客戶的錢將要去哪裡」,所有的流程與機制無非都是為了搞清楚這三件事,並且在這個過程裡找到可疑線索並報告出來進而採取後續措施。不要忘記,這一切都需要用書面文件保存記錄下來,同時,還要恪守保密原則。
如能本著上述三個方面,踏踏實實的行事,把規定動作都給做實在了,尚有餘力時,再來點自選動作,我看啊,反洗錢工作的水平就一定不會差到哪裡去了,諸位的觀點如何呢?
2017年9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三反意見)》,提出將在房地產中介、貴金屬和珠寶玉石銷售、公司服務等行業及其他存在較高風險的特定非金融行業,逐步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制度;將研究擴大洗錢罪的上遊犯罪範圍,將上遊犯罪本犯納入洗錢罪的主體範圍。
其中提及的總體目標便是,到2020年,初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適合中國國情、符合國際標準的「三反」法律法規體系,建立職責清晰、權責對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有效防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
而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在過去的一年裡,國家、監管、機構等等層面都在努力和奮進,並取得了不少的成果,而且,可以說已經實現這個總體目標。現在就讓我們來簡單的回顧一下吧。
國家層面
FATF中國第四輪互評估後續改進工作順暢進行中。2020年10月1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在其官方主頁發布了中國第四輪互評估後的第一份再評價報告,從報告裡可以看到,在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的努力下、在央行反洗錢局以及各地監管部門的資料、報告、數據支持下,中國克服了新冠疫情等等現實困難,取得了數個評級指標上調的出色結果(提升了中國在《FATF40項建議》中建議15(新技術)、建議26(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建議34(指引與反饋)評級至「大致合規」,維持建議2(國家層面的合作與協調)「合規」評級,維持建議29(金融情報中心)「部分合規」評級),為進一步強化我國反洗錢機制體制構築了堅實的基礎。目前,中國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部門正在全力以赴的準備第二輪再評價工作,預計將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修正案補充完善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同時,也修改了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後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並完善有關洗錢行為方式的表達,增加了地下錢莊通過「支付」結算方式洗錢等。這些修改旨在為有關部門有效預防、懲治洗錢違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贓提供充足法律保障。最後,在相關條款中加大對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處罰力度。
追逃追贓不放鬆。2020年,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國家監委、公安部與有關國家執法機關密切合作,「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楊玉榮、臧春偉、張衡賢在境外落網並被遣返回中國。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反腐敗鬥爭永遠在路上,追逃追贓工作也永不止步,疫情不會阻擋我們追緝逃犯的步伐。此次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將3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的生動體現,充分表明了黨中央有貪必肅、有腐必反的堅定立場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鮮明態度。我國將繼續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雙邊刑協條約、執法合作協議,深入開展國際司法執法合作,對外逃腐敗分子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為了不讓外逃腐敗分子繼續享受贓款「紅利」,中央追逃辦更是連續將2019年、2020年定為「追贓工作年」,而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就是其中一項追贓利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完善發展是追逃追贓領域立法的重要成果。2012年我國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了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情況下沒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據。
「斷卡」行動開展首輪集中收網。2020年10月20日15時,在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指揮下,全國「斷卡」行動開展首輪集中收網行動。截至20日20時,各地共抓獲涉「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4,600餘名,繳獲電話卡、銀行卡共計6.5萬餘張。在賭博犯罪與網絡電信詐騙犯罪活動中,電話卡和銀行卡是犯罪分子隱藏身份、轉移資金的重要工具,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這兩類犯罪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電話卡和銀行卡涉及最關鍵的資金轉移問題。通過電話卡和銀行卡,犯罪分子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通過銀行卡之間的層層轉帳完成對賭博資金的洗白。
另據公安部發文,打擊治理跨境賭博工作也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9月底,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各類跨境賭博案件8,8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萬餘名,打掉涉賭平臺1,700餘個、非法技術團隊730餘個、賭博推廣平臺820餘個,打掉非法支付平臺和地下錢莊1,400餘個,查明涉案資金上萬億元。在協同推進綜合治理方面,公安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網信、財政、商務等有關部門,核查處置8,000餘條涉嫌為賭博平臺提供收款結算銀行帳戶線索,並採取嚴厲處罰措施;打擊處理境外涉賭有害網站3.5萬餘個,阻斷相關有害簡訊、彩信傳播7,300萬餘次;打擊處理違法銷售網際網路彩票網站600餘個。
監管層面
顯而易見,2020年的反洗錢監管工作持續縱深。去年底,在上海舉行的第十屆中國反洗錢高峰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副局長王靜在發表主旨演講時透露,央行未來繼續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多方面措施落實「風險為本」反洗錢監管,並以此推動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從「規則為本」向「風險為本」轉型。這也體現向我國反洗錢體系正在與國際接軌。2020年4月15日,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FFIEC)發布了《銀行保密法/反洗錢檢查手冊》的修訂版本。這次修訂的重點涉及檢查過程中的四個核心檢查程序:一是確定範圍和制定計劃;二是風險評估;三是合規項目質量;四是形成結論並完成檢查。而在歐洲,例如法國的金融審慎監管局以及英國的金融行為監管局也都是與美國貨幣監理署等監管部門類似,強調義務機構的自我風險識別與評估以及主管當局採取風險為本的監管措施。
而為了更好的貫徹風險為本原則,據悉央行目前正在起草《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指引》,其中將會明確要求將反洗錢義務機構洗錢自評估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並還突出了對於新產品/業務投產錢的洗錢風險評估以及運行一定時間的再評估要求。以期指導法人金融機構識別、評估和管理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優化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資源配置,制定和實施與其風險相稱的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提升反洗錢工作有效性。
2020年12月31日,繼2018年《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銀反洗髮[2018]19號)》強調風險為本這一原則之後,中國人民銀行再次發布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除了適用範圍擴大以及提出了機構自評估報告的時限要求之外,這份徵求意見稿也同樣折射出了很多未來的監管思路(具體的解讀分析希望後續可以推送)。比如機構分類評級方式的逐漸改變,這裡並不一定意味著分類評級工作的取消,而是某種程度的優化,即通過機構自評估、監管開展的風險評估以及機構日常報告等資料來給予反洗錢義務機構一個風險評級,進而基於風險評級的結論展開後續監管;再比如將日常監管、受理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機構作為加強監管的目標,這也意味著機構需要考慮建立一套有效的客群應對機制和員工話術演練,杜絕洩密,切實踏實地完成反洗錢合規的各項任務。
隨著反洗錢法的修訂,《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銀髮[2007]2號令)》也正在完善過程中。為了改變「客戶身份識別」與「客戶盡職調查」概念以及語義的混淆,消弭金融機構理解所出現偏差的現狀。未來的二號令將更多的使用客戶盡職調查這一概念(事實上,也是與FATF建議標準一致)。同時,強化指出機構不得再停留在表面合規,而並未觸及真正了解客戶、關注客戶身份背景和交易目的、持續審查客戶狀況等客戶盡職調查的一系列客戶業務關係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另外,為了解決FATF建議標準中有關特定非金融行業和職業的盡職調查,相信新的二號令也會在該領域給出較為具體的執行要求。最後,不能夠忽視的還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8]130號)》,這份已經落實了近三年的文件不但將會是監管關注的重點,同樣也是基於風險為本的要求執行客戶盡職調查、跨境匯款以及預付卡洗錢風險管理、可疑交易報告合規義務的具體標準。
機構層面
反洗錢合規文化內核正在形成。無論是自身管理需要還是監管給予的外部壓力,有一個不爭的事實,那就是絕大多數的反洗錢義務機構正在形成一定質量的合規文化內核。所謂合規文化就是為了保證一個企業、一個團隊裡的所有成員都能夠自覺做到依法合規,而在企業內、團隊裡確立合規的理念、倡導合規的風氣、加強合規的管理、營造合規的氛圍,形成一種良好的軟環境。從行業中看,義務機構願意做好反洗錢的動力、決心和態度已經有了,現在已經很少有前幾年那種完全漠視或無視反洗錢合規的機構存在,這是一個非常的基礎,也是監管機構不斷努力的成果。
儘管如此,很多反洗錢合規人員仍舊面對著業務部門甚至管理層的一個直擊靈魂的問題,那就是幹反洗錢到底能夠為機構帶來什麼好處和收益?客觀而言,作為一個成本持續投入的工作,反洗錢工作收益似乎並不能夠從直接經濟效益來呈現,但是,攔截和阻止的可疑帳戶、協助國家公共部門打擊犯罪、建立企業形象等方面所帶來的提升至少可以作為一種動力。另外,從小的方面說,這也是機構全面風險管理的一個基本要求,比如經歷了公檢法查凍扣或可疑交易報告的客戶,其信用卡或貸款的違約率往往高於其他客戶;銀企對帳失敗的客戶往往存在著身份不明的潛在風險;客戶盡職調查的質量又可以支持更好地進行客戶畫像,從交易習慣、交易行為、交易痕跡、交易目的等方面入手,為未來的數位化轉型以及開放銀行打下基礎。但是,這些工作的高效完成還有賴於機構管理層的重視與意識,希望能夠切實提高反洗錢工作人員的地位以及待遇,打通機構內部不必要的信息壁壘,讓同事們能夠放開手腳,沒有後顧之憂的開展合規工作,從而配合監管,並作為監管在機構內部的一定延伸,達到一個齒輪般的銜接狀態,不斷前行。
除此之外,也看到相當數量的機構都開始著手考慮通過大數據技術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資金監測工作中的應用,完善可疑交易監測模型、強化監控名單篩查、優化集團層面統一的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功能。而且,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現場檢查數據接口規範(試行)》的通知(銀髮[2017]300號)》、《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現場檢查數據接口規範(試行)》的通知(銀髮[2017]301號)》以及《關於印發證券期貨保險機構反洗錢執法檢查數據提取接口規範的通知》(銀髮[2019]63號)》的文件指引下,行業機構都開始啟動了反洗錢數據治理、跨表格邏輯自查工具開發等項目工作,而這些在以往是很少見,無一不體現了當前全行業做好反洗錢的態度與意識正在不斷提升的局面。
反洗錢宣傳培訓調研工作收穫了新成果。義務機構與監管部門採取多種形式靈活開展反洗錢宣傳培訓活動,營造了良好的生態環境。2020年裡,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廣州、南昌、杭州、深圳、南京、成都、無錫、東莞等地反洗錢義務機構擁抱監管,舉行了各項例如反洗錢合規大講堂、抖音宣傳片、知識競賽、課題研究等活動,向行業傳遞合規文化,提醒消費者警惕洗錢風險,維護帳戶資金安全。這都彰顯了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共通關係,被監管者不再懼怕監管者,監管者愛護指導被監管者,在這樣的良好氛圍裡,再藉助著一定時間的努力與等待,未來可期。
幾點展望
反洗錢政策執行與其他制度的配合。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也是在去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銀髮〔2020〕46號)》。這些文件裡都在帳戶管理、跨境收支等方面予以了便利化,然而,如何應對濫用這些便利化的犯罪分子則成為了需要進一步探討的課題。
機構深入掌握其他與反洗錢監管要求相關的制度文件。幾天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做好防止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資金和工資保證金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有關工作的通知》,強調人民法院在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相關單位銀行帳戶資金時,應當嚴格審查帳戶類型,除法律另有專門規定外,不得因支付為本項目提供勞動的農民工工資之外的原因查封、凍結或者劃撥兩類帳戶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業務系統中對兩類帳戶進行特殊標識,並在相關網絡查控平臺、電子化專線信息傳輸系統等作出整體限制查封、凍結或者劃撥設置,妥善處理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等事項,保障兩類帳戶資金安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人民法院等有權機關對兩類帳戶資金查封、凍結或者劃撥指令時,應當通過人工或系統等方式,向人民法院等有權機關提示該帳戶性質和《條例》規定,並同時將相關情況告知兩類帳戶監管部門,兩類帳戶監管部門有權依法提出異議,異議審查期間不得查封、凍結或者劃撥兩類帳戶資金。雖然這不是與反洗錢強相關的文件,但仍舊需要機構在處理舉報投訴以及特定帳戶的技巧和靈活運用。畢竟承擔著社會責任的中國金融機構與真正的私營部門還有著區別,類似的情形還包括了新冠疫情專款劃撥、扶貧三農資金歸集等。
新科技與網際網路金融。作為成員之一,筆者在2020年也參加了數場FATF私營部門的專家組討論,其中主要的兩個議題分別是如何通過情報共享來打擊空殼企業並有效執行受益所有人識別與核實的合規義務;另外則是數字身份與信息安全。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和客戶需求的變遷推動我國傳統商業銀行數位化轉型。隨著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相信未來不久,數字身份乃至完整意義的數字銀行將會出現。如果這樣,其中有關個人信息安全與保護則成為了值得重點關注的問題,事實上,在歐洲,包括人臉在內的信息都是屬於消費者的金融數據,是不能夠未經授權隨意使用或強綁定的。而在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的範疇下,英國數字銀行Revolut的實踐方式似乎正在被不少國家所認可。
因地制宜,因才施法地反洗錢履職。中國的金融機構體系龐大且特點繁多,如何將反洗錢合規的統一要求貫徹在全行業並不是簡單的事情。例如在農村信用社聯社並無董事會監事會這一設置的管理模式裡,怎麼樣才可以將理事會以及社員代表大會的職能與《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銀反洗髮[2018]19號)》要求的高級管理層履職結合起來;再比如,證券期貨業的洗錢風險除了來自於外部,往往其內部也有著不當信息披露、操縱市場等內生的洗錢犯罪風險,故而,將機構風險評估的方法論做到完美融合則是另一個需要智慧的話題,同類的情況還包括了中小型金融業機構(城商行農商行)如何定製化符合自身業務以及數據樣本特點的指標體系。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融資的風險管理。2020年6月30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 宣布修訂《新四十項建議》中的第一條標準,以明確各國應當針對其所面臨的擴散融資 風險進行識別與評估,並進而採取合適的管控措施。因此,我們後續還需要逐步出臺和完善定義、識別、評估以及管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融資風險的體制機制與政策文件。與此同時,在當前多變的國際形勢下,推動中國軍工等製造業集團完善出口貿易合規質量,避免陷入被制裁的風險。例如,通過政策發布或專向通知的形式,要求中國製造型企業在出口環節提高客戶盡職調查、名單監控的合規質量,並積極主動的提升出口合規質量,相機減少和避免與敏感地區交易的數量。除此之外,還應當加大信息保密以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能力,預防不法分子洩露中國核心機密,減少或有的被動局面。
結尾
即將到來的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辛亥革命110周年。所謂不忘初心,指的是深刻銘記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為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而奮鬥的百年艱辛歷程,而專業報國則是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上,以出色的專業素養和堅實的工作來完成各項任務。
新的一年,新的氣象。很多人都會在新年伊始立下對新一年的目標,而我們也都會對新的一年充滿美好的願景。在這裡,希望用我一個好朋友的話來結尾,那就是反洗錢永遠都是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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