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惡揚善,對惡的嚴懲,才是讓善存活的最佳方法。
4月30日一篇發表在微信公眾號和微博的文章引發熱議,爆出四川省宜賓市高中老師梁崗10年性侵逾20個男生。
梁崗,男,四川宜賓人,1981年生,2003年畢業於西華師範大學化學系,先後任四川省宜賓市三中化學老師、德育處副主任,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北湖校區化學教師、班主任,曾獲多項全國性榮譽。
2020年8月4日,受害者首次視頻發聲。
CGTN記者獲得了和此案當中2名受害者交流的機會,了解到這種經歷對他們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律政界有這麼一個段子,一個小偷盜竊時對女主人起了色心想要圖謀不軌的時候,卻被練過拳擊的女主人制服。
如果你是律師會如何為小偷辯護?
如果承認入屋盜竊加QJ未遂,至少判刑 15 年
如果說只打算QJ女主人,那就是QJ未遂只判 1 年
如果小偷說自己是想QJ男主人,中途被女主人發現那麼極有可能是無罪釋放。
因為在我國的刑法中,只將女性歸為QJ罪的受害人。
而現實生活中,男性受到性侵的事件卻不在少數。
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熔爐》中受害學生之一民秀和他的弟弟就長期受到學校老師的性暴力傷害。
2014年9月12日,重慶一男子被性侵事件。
因法律上的空白,警方只能將性侵者教育後予以放行。
最近幾年,男性遭受性侵事件呈上升趨勢。
請停止掉「我家是兒子,吃不了虧的想法。」
請拋棄潛意識裡覺得男性不會受到性侵的想法。
事實上,男性受到侵害的可能應該更大,他們不僅會受到異性的侵害,還會遭受同性的侵害。
而男性遭受此類傷害,總是容易石沉大海。
和女性受侵害一樣「受害者有罪論」的觀點撲面而來,甚至更甚。因為在大多數人的眼裡,男性是力量的代表,是絕對有能力進行反抗的。
「你怎麼不反抗呢?是真的反抗不了嗎?」
「你是真的被性侵的那個嗎?」
「你是不是同性戀啊?」
男性受害者比女性更難以啟齒。
甚至父母都會覺得男生不用擔心,男生再怎麼吃虧也吃不了什麼虧的。
男性被性侵不佔少數,卻難以被看見。
此次事件,性侵者利用其老師的身份,誘騙受害者,進行性侵。
「我怎敢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自己的恩師」
「因為他是一名心理專家,所以我當時並未多疑」
「礙於師生情面還是沒有過於反對」
「我當時不過才16歲,性方面意識才剛剛啟蒙,突然看到這一幕讓我三觀盡碎」
「我一直在安慰自己這不是真的,這只是一個夢」
「我甚至一度嚴重抑鬱」
性侵者的權利特殊,受害者對性侵的尊重和信任,受害者年齡尚小,懵懂不知。都是性侵案件容易發生的原因。
學校內的性侵案件頻頻發生,難道還沒有敲響警鐘嗎?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曾寫到
「我們家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什麼是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
如何科普性教育?從孩子多大開始科普性教育?
性教育越早越好,性教育應該從0歲就開始,從孩子生下來,眼睛能看,耳朵能聽,就開始看爸爸媽媽怎麼說話,穿衣服這個過程中寶寶已經開始認識男人女人,兩歲半到3歲,寶寶能夠明確認識自己的性別。這時父母應該下意識對孩子開始進行性教育。
現如今,網絡科技的發達,接觸的信息數不勝數,惡劣傳播的信息仍舊存在,孩子們可能接收到的就是不良性知識,受其毒害。
有可能你只是看個電視,就會彈出很多不良廣告,青春懵懂時期,好奇心旺盛,也許就會收到思想上的侵害。
如果我們不正確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身體部位,不告訴男孩子遺精是正常的,他們可能認為這是一種病,必須要和女孩「嘿嘿」才能治好,如果不告訴女孩子月經是正常的,她們可能會認為自己身體出現了問題,沒有及時清洗患上婦科疾病。
正確科學普及性教育,正確認識自己。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條: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條款,將猥褻婦女改為猥褻他人,「他人」當然既包括婦女,也包括男性。
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後,性騷擾男性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構成犯罪。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圖片視頻均來自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