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則新聞讓沉浸在新年喜悅中的我心中升起一絲難過,網傳黑龍江某36歲女子因與朋友聚會後,大醉在回家路上以為到家,就地而睡,被凍死在了大街上。
切不論事情的真假與對錯,在我們享受著新年喜悅的同時,我們應該警醒,多年不見的親人,好久不見的同學,聚會喝酒是不可避免的,但在享受相聚的喜悅的同時,我們更應該考慮的是責任,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因為無度的揮霍而成為了訣別。
有的網友評論到,其他喝酒的人呢,怎麼能讓一個喝的如此多的女人自己就走了,最後發生了這樣的悲劇,他們要負責,是的,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因聚會喝酒而造成的意外醉酒死亡,酒局的召集者和參與者都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人生短暫我們要把美好的相聚變成溫馨的團圓,而不是無止境的勸酒,品酒,最後把相聚變成了訣別,喝酒要有度,入局要有責任,我們廣大的酒友們,要為我們身邊的朋友多想想,人沒了,她的家人怎麼辦,孩子怎麼辦,老人怎麼辦。
最後也真誠的希望,我們每一個人,真愛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家人與友人,「喝酒聚會不可少,拼酒勸酒不可要,人生漫長常相聚,適度適量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