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應該戒備森嚴、關卡重重,嫌犯如何打開監舍、如何打開手銬、腳鐐「平趟」逃脫?法律專家、業內人士指出,延壽縣看守所脫逃案有四大疑問待解,這些疑問背後則是看守所管理的節節失守。
疑問一 事發時其他警察在哪裡?
據警方介紹,在押人員從看守所出去,需經過幾道關卡。
一個監區分為若干個監舍。監舍門需要民警打開,出了監舍門,還有一道門,有民警值守(一般為兩人)。再往外走是監區大門。出了監區大門,就進入工作區,這裡有武警值守。
看守所執法細則規定,夜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打開監舍,一般也不會提訊嫌疑人,「如必須打開監舍門或者進入監舍的,必須有兩名以上民警進入,並經帶班所領導批准,通知駐所武警中隊」。
3名在押人員是殺死一名監管民警後逃走,按規定,看守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允許一個巡視民警值班,必須確保每個區域有兩名以上民警值班。那事發時,其他民警在哪裡?
疑問二 逃犯身上的警服從哪裡來?
3名在押人員出逃時,身上都穿有警服。王大民著深藍色警用春秋常服(二級警督警銜,無其他標誌)、高玉倫著淺藍色長袖警襯(無警銜和其他標誌),李海偉著淺藍色短袖警襯(警號025125,無警銜和其他標誌),下身都著深色長褲。
按照規定,監所內要有24小時的巡查和監控,還要進行交叉檢查;進出監所大門都有武警哨兵,出入監所不能只看制服,必須查驗證件,此案在這個環節上有疑問。
另外,他們的警服在戒備森嚴的看守所是如何獲取的,這也是焦點問題之一。
疑問三 重刑犯械具如何打開?
3名在押人員都屬重刑犯,王大民涉嫌故意傷害致死未判決;高玉倫犯故意殺人罪已判死刑,正在覆核期間;李海偉涉嫌故意殺人,尚未判決。看守所條例規定,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加戴械具。
一個監舍中一般關押若干人員,重刑犯脫逃,需要打開手銬、腳鐐。而且,死刑覆核期間的在押人員,晝夜有人盯防。「如何打開的手銬、腳鏈,疑問待解。」
疑問四 如何逃脫層層關卡?
延壽縣公安局提供的視頻截圖顯示,從4時44分27秒到4時45分20秒,3名在押人員分別從監區的大鐵門出來,向監區外走去。嫌犯為何能突破重重關卡?
「看守所僅監區外圍就有幾道門,而且每次只能打開一道門,其餘的大門必須等這道門關閉後才能逐一打開。」警方說,在一些看守所裡,監舍大門被設計成「AB門」,即兩道大門只能按先後順序打開,不能同時開啟,有的看守所監舍大門除了有鐵鎖外,還配備了電子鎖,也必須按順序打開,一旦有人破壞將立即報警。
大部分看守所監區和民警工作區是隔離的,之間還有開闊地,從監區出入的人員全部暴露在執勤的武警視野裡。
山東省一看守所負責人說,在押人員脫逃是管理上出了問題,而且不是一個環節出問題,是若干環節都出現了問題。此次脫逃事故難逃違反監管工作規定的嫌疑。
(以上內容據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