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向社會公布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辦理的十大典型案件(見右表)。十大典型案件涉及刑事、民事、經濟、行政訴訟等案件領域,其中東莞市首宗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列十大案件之首。
據了解,去年東莞市共受理案件28600多宗,其中審結26000多宗。據了解,去年東莞市共受理案件28600多宗,其中審結26000多宗。位列十大典型案件第一位的是李庭芳等2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該案件社會影響惡劣,是東莞市有史以來第一起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定罪的案件。位列第二位的是畢忠、沙凌傑等16人販賣毒品一案,該案是東莞市公安機關迄今為止偵破的最大販賣毒品案件,16名被告人在販賣毒品的過程中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上下級關係,不少人還是夫妻、親戚或者非法同居關係。
□個案回放
殺人掠財黑社會難逃法網受制裁以李庭芳、蔡權勝為首,通過在社會上招攬勞改、勞教釋放人員,組成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深圳、番禺和東莞市長安、虎門等地實施了一系列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故意殺死1人,重傷4人,輕傷4人,搶劫作案兩次,搶劫被害人7人,價值人民幣142.95萬元。以索債為由實施非法拘禁14次,拘禁中導致1名被害人死亡,索得非法債款234.8萬元人民幣和17萬元港幣。東莞市中院依法判處李庭芳、袁風雲、袁觀次三人死刑,判處蔡權勝死緩,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相應的刑罰。
販毒上百斤終上斷頭臺
在畢忠、沙凌傑等16人販賣毒品一案中,頭目畢忠、沙凌傑販賣毒品海洛因超過100斤,同夥的張勇販賣毒品海洛因20多斤,除了王華軍販賣最少為60克以外,其他被告人販賣毒品均在幾百克到幾千克之間。公安機關還繳獲人民幣190多萬元及行動電話、金戒指等大批贓物。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畢忠、沙凌傑等6人死刑,判處舒春光、應光兵等3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餘7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無期徒刑。法官8年不放棄追回百萬執行款祁偉林等28人申請執行東莞市城區信息部、東莞市城區貿易發展公司、東莞市城區物資總公司期貨交易糾紛案,是於1994年11月19日立案執行,執行標的為人民幣310萬元。在執行過程中查明3被執行人均無可供執行之財產,而擔保人可供執行的擔保財產僅為作為土地轉讓的一張收款發票(款額為人民幣750萬元)。一般來說,在查明被執行人、擔保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法院只能作出中止執行處理。但在法院執行法官堅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終歷經8年多時間於2002年10月圓滿執結了該案,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東莞去年十大案件
1.李庭芳等2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2.畢忠、沙凌傑等16人販賣毒品案;
3.新科公司員工訴新科公司支付加班費勞動糾紛案;
4.香港協和織造廠和大朗毛織一廠拖欠工人工資系列案;
5.湯新輝訴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大嶺山愛聲電子廠(第三人)工傷認定糾紛案;
6.祁偉林等28人申請執行東莞市城區信息部、東莞市城區貿易發展公司、東莞市城區物資總公司期貨交易糾紛案;
7.原告饒某訴東莞某醫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8.原告邱桃林訴香港佩翔公司、東莞長安烏沙佩翔飾品廠侵犯人格權糾紛案;
9.黃小華訴東莞虎門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案;
10.深圳海螺音響器材有限公司訴東莞群思電子有限公司、(香港)群思製造有限公司貨款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