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安以軒發布了一條微博,引起了軒然大波。
這並非是一條簡單的微博,這是一條cue麥當勞的微博。
cue麥當勞?
是的,沒錯。
麥當勞作為全球最大的餐飲公司之一,卻遭到這樣的「質疑」,瞬間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
安以軒表示那天請家人幫忙買來麥當勞回來充飢,從取餐到送到我面前不到十分鐘的光景。
安以軒還表示麥當勞這次給她帶來的「傷害」不小:「100度沸水衝泡的高溫熱飲就這樣在我手上腿上和肚子上流散開了,那種火辣的刺痛感,至今難忘。大腿內側燙傷留下的疤痕,至今難消。」
就在安以軒發完微博的3小時之後,麥當勞回應了。
在我看來,麥當勞回應的文案簡直不要太「牛逼」:(因並非內地麥當勞產品)首先先確定了並非是內陸麥當勞,不是我們的問題,這個鍋我不能背;(我們已向相關市場轉達提醒)雖然不是我們的問題,但你的問題我們還是會幫你解決。可以說是相當仁至義盡了;(在中國內地,我們有相關操作規範防止飲料打翻)強調了中國內地和「外地」的區別。最後感謝了安以軒的提醒於監督。
這文案「鏗鏘有力」,簡直是滿分。
而關於網友的評論,褒貶不一。
有人說安以軒@錯人了,麥當勞熱飲在中國內地和中國臺灣的包裝是不同的,應該@中國臺灣的麥當勞,而並非是中國內地的麥當勞。
也有人說,不管是中國內地還是中國臺灣的麥當勞,都應該引起重視,不應該人受傷了還要遭到「辱罵」。
無獨有偶。
在1992年的美國,一個年近80歲的老太太,在開車途中買了一杯外帶的麥當勞咖啡,買完之後,她把這杯咖啡夾在兩腿間,準備加入糖攪拌,然而就在此時,意外卻發生了,咖啡潑灑在她身上,造成她兩腿之間嬌嫩的皮膚燙傷。
此後,她在醫院治療了兩個多禮拜,回到家之後,又躺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然後兩年之後她才能在地上自如地行走。
就因為一杯咖啡,把自己的腿「折磨」成這樣,任誰都窩火。
所以,老太太一怒之下,就把麥當勞告了!
當時麥當勞回應說:這種事你怎麼能賴到我頭上呢?這咖啡本來就是燙的,你自己不注意,那能賴誰呢?那照這麼說,你去買蠟燭,你燙傷了,你還能怨別人?
麥當勞當時的態度特別的理直氣壯,就是不賠。
但是,老太太也覺得特別的窩火。
就在這個時候,老太太碰到了一個律師,這律師一聽老太太的「故事」,覺得有點意思,就對老太太說:這個案子我來幫你打。
沒想到,這個律師還真把這個案子打贏了,並且還索賠了300萬美金。
那麼,他是怎麼打贏的呢?
律師說,這個案子,是麥當勞的不對。首先,即便我們都知道這個咖啡是熱飲,可是你沒提醒,你賣的杯子上,什麼都沒寫,沒有寫高溫避免燙傷小心拿放之類的。其次就是麥當勞的熱飲溫度和我們平時所認知的溫度不一樣,像星巴克、肯德基賣的咖啡溫度都是70-75度之間的,不可能會造成三度燙傷。而麥當勞為了保證咖啡的口味,溫度卻高達82-86度,比正常溫度高出10多度,然而消費者對此卻並不知情,所以,消費者並沒有這方面的心理準備。
所以,這個官司,老太太贏定了。
最後,法官宣判麥當勞索賠300萬美金,後來他們在庭下和解了,這老太太也不是不通情達理的人,最後是賠了64萬美金,然後律師拿走了將近10多萬美金的律師費,再交點稅,老太太到手大約拿到40萬美金。
一杯咖啡=40萬美金,也算是天價賠償了!
有了前車之鑑,後來的這些企業都開始「謹小慎微」起來,就比如賣止咳糖漿的,上面都會寫著:服用後請勿駕駛車輛。因為止咳糖漿裡含有一些能讓人昏昏欲睡的成分,喝完以後駕駛車輛容易出事。
而如今,安以軒又出現了被麥當勞熱飲燙傷的情況,我並不覺得麥當勞有什麼過錯,反而覺得安以軒的話有些「言過其詞」,「100度的沸水……」稍微有點物理常識的人都知道,一般很難把水燒到100度,再加上外送消耗的熱量,你確定是有100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