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意外死亡,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有100萬,我有2個兒子,到底能繼承多少遺產?」
小陳的丈夫因為一場車禍,搶救無效,意外身亡。小陳還沒有從喪夫的悲痛中走出來,就陷入了遺產紛爭之中。
老公留下了100萬的共同財產,婆婆要求按5個人平均分(公公,婆婆,小陳,2個孫子),公婆佔40萬。
小陳卻認為公婆是打算將這40萬留給小叔子娶老婆用。小陳從嫁進門就對小叔子各種看不慣。
小叔子好吃懶惰,常常伸手向父母和哥哥要錢,30幾歲的人還老換工作,平時睡到早上10點都懶得起床,早餐還需要婆婆端到屋裡才吃,活脫脫一個媽寶男。
相比小叔子的渾渾噩噩,小陳和老公則是辛辛苦苦打拼10幾年,才積累了100萬。小陳怎麼可能甘心讓小叔子分走40萬。
小陳對婆婆說:「媽,我還要養兩個兒子,一個初中,一個馬上要考大學了,以後花錢的地方還多著呢。80萬應該留給我和孩子,20萬給你和爸。」
婆婆聽我這麼一說,突然大哭起來,她握著我的手,說道:「我已經沒了一個兒子,而你還年輕,以後肯定會再婚的。我和爸年紀都大了,家裡也只剩浩兒這一個男的。日後有個啥病的都不知道有沒有錢看哎。你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了!好嗎?」
小陳回想起這些年來,婆婆一直都待自己如女兒一般,兩個兒子也是婆婆一手帶大的,心又開始有點軟了。
而且婆婆非常通情達理,她支持小陳改嫁,也同意小陳帶走孩子。婆婆的善良讓她很難抉擇,於是她將帖子發到網上,尋求網友的建議。
遺產怎麼分?我們先看看《繼承法》的規定。
《繼承法》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根據上述的這些規定,我們可以得出如果是遺產,那麼就應該分成5份,妻子,孩子,父母都屬於第一繼承人。
但是這100萬是共同財產,那麼50萬應該屬於小陳,只有剩下的50萬才屬於遺產,然後再將50萬劃分5份,小陳和孩子應當得到的是80萬,公婆20萬。所以小陳的分配是沒有錯的。
考慮到兩位老人沒有勞動能力,應該多補貼10萬,所以兩位老人如果拿到30萬就相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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