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幹鮑、魚翅燕窩、雪花牛肉…近日,一女子餐廳內點了高檔菜品,吃完後拒不付款想偷偷溜走。商家報警,福州溫泉派出所介入發現該女子有多次吃霸王餐拒不付款的經歷,後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6月3日下午,溫泉派出所接轄區一餐廳報警稱:有人吃霸王餐,溫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了解:當天中午12時許,一女子到餐廳吃飯,點了四頭南非幹鮑、雪花牛肉、龍蝦湯燴翅、燕窩等四樣菜品,價值1822元。吃飽喝足後,拒不付款買單,餐廳經理與其溝通無果後報警。民警現場進行調解,該女子稱自己是無業游民,沒錢買單。無奈之下,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
經查,該女子姓林,21歲,福州長樂人,民警發現林某曾有在山東、福建等地多次吃霸王餐的經歷,6月2日晚林某在火車站附近的「小叫天」餐廳吃飯也未付錢,行為十分惡劣。通過進一步審訊後,林某交代了自己長期以來在全國各地吃過霸王餐,店家因顧及生意原因,報警調解無果後,大多息事寧人,林某自覺得吃霸王餐不會有事。
近日,林某得知某餐廳專門做鮑魚、龍蝦等高檔菜品,在明知身上沒有錢的情況下,進入該餐廳大吃大喝,吃完後以沒錢為由拒不付款。目前,林某因詐騙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霸王餐」吃不得!這種行為擾亂了商家正常的經營秩序,情節嚴重的話不但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還會受到他人的嚴厲譴責,實在是得不償失。
無獨有偶,近日,經銀川市金鳳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鍾某有期徒刑2年。
2019年12月的一天晚上,鍾某在金鳳區一家餐廳點了飯菜和酒。約23時許,鍾某酒足飯飽後詢問菜金,服務員告訴其消費120元,誰知鍾某以身上沒錢為由拒不結帳,服務員只好撥打電話報警。經查,鍾某自2019年9月2日至12月8日,先後多次在銀川市興慶區新華街、金鳳區福州南街和福州北街等多家餐廳、KTV消費,且均以自己沒有錢、手機壞了無法支付等藉口,拒絕支付菜金共計2322元,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