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種基本的家庭教育方法
(一)言傳(教)與身教
在家庭教育中,言傳(言教)就是通過語言對子女進行教育。它是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言傳(教)有很多具體的形式,如:聊天或談心、說服孩子做某事、口頭布置任務、同孩子通信、留言、立家規等。身教,就是家長為子女做出榜樣和示範來教育孩子、帶動孩子的教育方法。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長首先做到,並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引導孩子。
(二)聆聽與溝通
言傳(言教)時,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有的家長認為,自己比孩子了解的更多的事實,知道更多的道理,為了孩子好嘛,理應說得多一些,家裡變成了家長的&34;,不管孩子的感覺和想法。但當孩子出現了問題時,則手足無措,老是問孩子&34;&34;等問題。結果呢,家長抱怨孩子不聽話,子女埋怨家長不理解自己。問題出在家長沒有掌握聆聽與溝通的技巧。所謂積極聆聽,是由家長主動地反饋自
己所聽到的信息,讓孩子明白不僅家長聽到了,而且真正理解了孩子的談話內容,所表達的真正意思。當孩子向家長訴說自己遇到的困難或挫折時,家長要積極地聆聽,弄清孩子的真實想法,協助孩子解決問題,並以此為契機,與孩子建立互相信賴的關係,使自己成為孩子的真正朋友。
(三)鼓勵(表揚)與懲罰
孩子都是有自尊心和上進心的,處於&34;的初中學生更是如此。這是對孩子進
行教育的最重要的基礎。因此,重視和保護孩子的自尊心和上進心,是家庭教育的最重要的
方法和前提。正因為如此,我們在家庭教育中應該堅持鼓勵、正面教育為主,批評與懲罰為
輔。堅持以鼓勵、正面教育為主,就是要充分肯定孩子所取得的成績和進步,特別是在克服
缺點、改正錯誤方面取得的成績和進步時,哪怕一點點,都應充分肯定和表揚,並應給予適
當的獎勵。正面引導,就是引導孩子用積極向上的一面去克服其消極面,減少缺點和錯誤。
對孩子表現出來的良好行為,要給予及時的、恰當的表揚和鼓勵。完整的、正確的表揚應包括三個部分:(a)孩子的行為、(b)家長的感受、(c)該行為對家長所產生的實際效果一個完整的表述包含三個部分, 即:(a)描述不可接受的行為或缺點;(b)表明家長的感受及(c)孩子的行為對家長所產生的實際影響(或是結果)。
獎勵和懲罰,通常被看作是家長的權力的體現。孩子越幼小,家長對他們擁有的權力就
越大。一開始,獎勵的效果還挺不錯,懲罰也是如此。然而,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家長發
現獎懲的效果也越來越差。過去曾有效的獎賞對於孩子而言興趣無幾,而面對懲罰,孩子卻
開始抵抗或反抗。當孩子處於青春期時,家長便發現自己已沒有什麼方法能教育孩子了,有
的家長便開始放任孩子。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家庭在孩子青少年時期時經常發生爭執的原因所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