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老闆『失聯』了,我們該怎麼辦?」12月11日,市民朱女士向新聞熱線4286666反映,她在西固區中路「力派健身俱樂部」辦了年卡,現在健身房大門緊閉,老闆不知所蹤,300多會員投訴無門。
健身房 店面關門 老闆「失聯」
據朱女士講,自己是一名健身愛好者,7月5日她通過「力派健身會所」公眾號諮詢了該健身房客服,客服讓她找健身房店長詳談,於是她加了店長的微信。
店長介紹說,年卡可以買一年贈一年,價格是810元,優惠很大。由於自己喜歡健身,就想著辦一張年卡,並且告知店長年底開卡,對方答應了她的要求並將其拉進了微信群。
進群後,她看到群內有300多個會員。隨後,她用微信轉帳給店長付款,店長也將發票的照片通過微信發給了她,讓她保存好。
7月底,該健身房微信群中有會員說健身房關門了,她趕緊聯繫店長。店長說自己還在外地,回去後看看是怎麼回事。店長回來後告訴她,健身房因資金周轉不開導致關門。至於怎麼退款,店長沒有告訴她。後來,眾多會員聯繫健身房老闆,可是對方電話欠費停機。無奈,他們找西固區相關單位,但事情至今也沒有得到解決。
記者從朱女士提供的一份會員名單上看到,交費項目有健身年卡、遊泳、純健身等,交費金額從300元至5900元不等。朱女士說,健身房年卡一事牽扯這麼多人,數額巨大,希望相關部門管管此事。
一位會員說,他辦了遊泳年卡,價值1188元。辦卡後不久,健身房就倒閉了,沒看到健身房裡有遊泳池。
律師 消費者可向法院提起小額訴訟
甘肅隴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峰治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款明確規定,因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消費者在健身場所辦理健身卡並交納會員費,與健身房商家形成的是服務合同關係。
本案中,消費者和健身房之間的服務合同法律關係明確,該健身房因自身原因不能繼續為消費者提供正常健身服務,消費者依法有權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退還會員費、賠償相應損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王律師認為,涉及健身房維權案件個案涉案金額一般較小,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該程序與普通訴訟程序相比具備以下優點:一是審理期限短,訴訟成本低;二是節約司法資源;三是審判效率高;四是有效防止當事人濫訴。當普通消費者遭遇到健身房關門糾紛並且涉及的金額低於上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時,通過訴訟方式主張權利並經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後,將通過快速、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務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呼籲司法機關關注該類事件,針對涉嫌犯罪的情況及時立案打擊犯罪,淨化社會環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桑傑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