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對象:
殘疾學生:指具有本縣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就讀於大學階段(含函成人高考和自考)和本省執行公辦教育收費標準的全日制高中學校(含特教學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的殘疾學生。
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指具有本縣戶籍,父母有一方(或雙方)為殘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家庭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當地政府認定的低收入家庭,就讀於大學階段(含成人高考、自考)和本省執行公辦教育收費標準的全日制高中學校的學生。
二、申請與審批流程
(一)高中階段申請
1.學生本人於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學校資助辦提出補助申請,填寫《湖南省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和高中階段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資助申請表》(附件1),並提供學生本人1張1寸照片、學校開具的年度在讀證明、家庭戶口薄、學生本人或父母的第二代殘疾人證、一卡通複印件(或者農商銀行帳號複印件)。高中階段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還需提供低保證或者建檔立卡審批表。學校整理好紙制申請資料和電子檔花名冊後統一向縣殘聯申報。
2.因各種原因沒有及時申請的學生(不包括已經畢業離校或者輟學的),可以在第二或第三學年的第一學期(8-9月)進行申請。
(二)大學階段個人申請:學生本人帶錄取通知書於每年9月30日前向縣殘聯提出補助申請,填寫《湖南省殘疾人大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大學生資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供家庭戶口薄、學生本人或父母的第二代殘疾人證和身份證、一卡通複印件(或者農商銀行帳號複印件),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還需提供低保證或者建檔立卡審批表,到校報導後在學校開具年度在讀證明於9月30日前速遞給縣殘聯,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還需提供低保證或者建檔立卡審批表。
2.因各種原因沒有及時申請的學生(不包括已經畢業離校或者輟學的),可以在未畢業前的8-9月進行申請,考取更高學歷可憑錄取通知書再次提出申請。
三、資助標準和負擔比例
資助標準:高中階段殘疾學生每人每學年資助1400元,高中階段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學年資助1000元。殘疾人大學生大專、本科、研究生分別按4000元、5000元、6000元標準一次性資助,貧困殘疾人家庭大學生統一按3000元標準一次性資助。
負擔比例:資助資金分級負擔,由省、縣兩級各負擔50%。
茶陵縣殘疾人聯合會
來源:大美茶陵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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