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朋友們!大家好!我是《正反萬能大統一理論》發明人張可海。
今天主要講正反概念的《萬有斥力與萬有引力是正反統一力!也是霍金物理學的統一!中國中學教材錯誤!》。
本文詳見我們的理論專著《大統一理論與霍金對話》第387——391頁。
因為,我們每一個學過中學物理的學生,都知道:「同性物體相互排斥,異性物體相互吸引。」
於是,根據「同性相斥,異性相吸。」這一原理,我們就可以判斷出《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中,所適用的「兩個物體」是異性相吸性質的物體、是相互吸引的物體,只有異性相吸、相互吸引的兩個物體,才能產生引力和萬有引力。
但是,牛頓在《萬有引力定律》中,並沒有強調M1與M2兩個物體是異性物體,也沒有強調M1與M2兩個物體是同性物體,而是強調M1與M2兩個物體是任何兩個物體。
既然是指「任何兩個物體」,那麼,這裡的「兩個物體」就有相反兩種情況:一種是相同性質的、相互排斥的兩個物體;另一種就是相反性質的、異性相吸、相互吸引的兩個物體。
如果我們把「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中的「任何兩個物體」,看成是「同性物體」、相互排斥的物體,相互排斥的兩個物體所產生的力是斥力、是萬有斥力,而不是「萬有引力」,那麼,「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還能成立嗎?「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還能使用嗎?「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還能正確嗎?
如果,用「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來描述兩個相互排斥的物體所產生的的斥力和萬有斥力,顯然是錯誤的。因為,萬有斥力的結論與萬有引力的結論相反,恰恰相反,完全相反。
如果我們把「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中的「任何兩個物體」,看成是「異性物體」、「相互吸引」的物體,異性物體、相互吸引的兩個物體所產生的力才是引力、才是萬有引力,
所以,《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中的前提條件是有錯誤的、是有缺陷的、是不準確的、是不正確的、必須修改。《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中的前提條件應該這樣修改,應該把「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物體都是相互吸引的」一句,改換成「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異性物體』,都是相互吸引的。」這樣修改後的「前提條件」,才是正確的。
你只要打開中國的科技期刊和中國的中學教科書、中國的教育部、教材處的教材,就能看到這樣的錯誤。
中國科學打假領袖方舟子在《方舟子解讀科學謎團》中說:「你所知道的理論,可能都是錯的。因為,科學家也是人,科學家也有缺點,也會犯錯誤。在課堂上,你老師講的,教科書寫的,未必都正確。科學必須真實,理論必須正確。如果哪位科學家的理論不正確、有錯誤,不管他地位多高!不管他名氣多大!不管他多麼權威!我們都要揭露他!都要修改他!都要糾正他!」
所以,《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應該是: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異性物體」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與這兩個物體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跟它們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這個規律就叫萬有引力定律。
(1)、《牛頓萬有引力定律》說: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異性物體、異性磁體,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與這兩個物體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跟它們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這個規律就叫《萬有引力定律》。
(2)、而張可海父子發明的反牛頓《萬有引力定律》的《萬有斥力定律》規定: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相同物體、同性物體、都是相互排斥的,如果自然界中沒有萬有斥力,只有萬有引力,宇宙萬物萬象就會像一個放完了空氣的氣球,收縮成一個點,天體萬物萬象都沒有存身的空間。所以,必須有萬有斥力。萬有斥力的大小,與這兩個物體的質量的乘積成反比,跟它們的距離的平方成正比。這個規律就叫做《張可海父子萬有斥力定律》。
所以,《牛頓萬有引力定律》與《張可海父子萬有斥力定律》都是正反統一,都是霍金物理學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