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通訊員 姜妍同
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參與補貼申領的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須於12月31日17時前將車輛送至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和回收網點。12月17日,青島市交通運輸部門提醒,請車主能夠提早交車。
11月18日,青島市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補貼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條件的車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以《證明》交車日期為準)、《機動車註銷證明》、《青島市道路運輸經營、相關業務業戶(車輛)終止經營申請表》。
臨近年底,為進一步維護廣大業戶利益,確保應補盡補,推進青島市淘汰更新工作力度,現就車輛報廢事宜明確如下:
參與補貼申領的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須於2020年12月31日17時前將車輛送至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和回收網點,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以《證明》交車日期為準)。於2021年3月31日17時前取得《機動車註銷證明》、《青島市道路運輸經營、相關業務業戶(車輛)終止經營申請表》併到各區市受理點遞交相關補貼申請資料。希望廣大車主能夠提早交車,避免出現積壓辦理,影響補貼申請發放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