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一財網
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近日有條件批准了法國火車製造商阿爾斯通收購加拿大交通裝備製造商龐巴迪鐵路業務的計劃。阿爾斯通預計將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收購,屆時阿爾斯通的規模將超過西門子,成為全球第二大軌道交通巨頭。
歐委會負責反壟斷事務的副主席韋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今後歐洲內部將出現一個由阿爾斯通和龐巴迪組成的強大實體,這將對歐洲客戶和消費者有益。雖然初始合併計劃在競爭監管方面引起了歐盟機構的嚴重關切,但這些問題已經通過設定若干條件得到了解決。
高偉紳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競爭和反壟斷業務組合伙人柏勇律師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歐盟的反壟斷機構,對已經具有高市場份額「巨頭」之間的合併,審查非常謹慎。阿爾斯通收購龐巴迪案受歐委會獲批,對於中國軌交企業來說,可能會是一種機會。如果中企在歐洲投資收購且需進行反壟斷審查,會有更充足的理由說服當地監管部門。
阿爾斯通:將拓展在全球鐵路領域的市場份額
今年2月,阿爾斯通透露,將以58億~62億歐元的價格收購龐巴迪設在德國的鐵路設備子公司100%的股份。
此次龐巴迪出售的產品包括客運鐵路車輛、機車、轉向架、牽引及控制系統等。
龐巴迪方面表示,出售鐵路部門有益於解決全集團的債務問題。龐巴迪2019~2020年的財報顯示,截至2019年底,該公司有93億美元的負債。2019年,龐巴迪公司總營收為157.57億美元,淨虧損16.07億美元。
龐巴迪方面稱,交易完成後,公司將縮減業務規模,將主營業務聚焦在飛機製造業。
阿爾斯通表示,此次收購龐巴迪鐵路業務有利於補充公司產品結構,提升產能和研發能力,並擴大在全球的市場份額。阿爾斯通未來將藉助龐巴迪的產品擴大在北美、歐洲和亞太的市場佔有率,同時將建立起覆蓋鐵路各領域的產品線,尤其是單軌、旅客自動輸送系統等細分產品。
阿爾斯通對龐巴迪的收購案一直受到歐盟監管部門的關切。韋斯塔格表示,歐盟並不希望在該地區內建立「工業冠軍」,而是想利用競爭來激發企業的創新。2019年2月,歐盟監管機構以反壟斷為由,拒絕了阿爾斯通與西門子的合併。
柏勇對此表示,歐盟反壟斷審查的實質內容,是合併交易是否會對相關的市場競爭產生不利影響。市場份額較高的「巨頭」之間的合併,通常導致交易後在某些本已集中度較高的特定市場範圍內,進一步造成一家獨大的局面,從而對市場競爭造成嚴重不利影響,損害下遊客戶/消費者的利益。這是為何歐盟以及世界其他國家的反壟斷機構,都會對已經具有高市場份額「巨頭」之間的合併,審查非常謹慎。
他進一步解釋稱,市場份額大小的主要決定因素之一,是地域市場界定為多大。在軌道交通領域,歐委會將相關產品的地域市場,通常界定為歐盟成員國「國家範圍」或者歐盟範圍。因此,阿爾斯通和西門子等歐洲「巨頭」雖然在全球的市場份額可能不是第一,但在歐盟成員國市場範圍內或者歐盟市場範圍內,其市場份額很高。而交易對歐盟市場的影響正是歐盟反壟斷審查機構的審查重點。
對於阿爾斯通收購龐巴迪一案,韋斯塔格表示,阿爾斯通與龐巴迪的業務重疊遠小於與西門子的重疊,這使得批准交易變得更加容易。歐委會表示,此樁交易未引起其他市場領域的競爭擔憂,特別是在幹線和城軌信號領域,龐巴迪在歐洲經濟區的市場地位非常有限。
專家:中國軌交企業或迎來併購機會
負責鐵路行業的德國工會IG Metall董事會成員克納(Juergen Kerner)表示,對於阿爾斯通和龐巴迪來說,歐委會批准併購交易僅是開始。為了進一步消除歐盟監管機構對阿爾斯通壟斷軌交市場的疑慮,阿爾斯通向歐委會作出四項承諾,以維護歐盟軌交市場的競爭格局。
阿爾斯通表示:第一,將龐巴迪的V300 ZEFIRO超高速列車成果轉讓給日立,並向其提供智慧財產權許可,以使雙方共同開發的英國超高速列車項目得以維持。第二,阿爾斯通從Coradia Polyvalent列車項目和法國的一處生產基地撤資。第三,剝離龐巴迪TALENT 3區域通勤動車組平臺和德國Hennigsdorf工廠內的生產設施。第四,龐巴迪運輸的部分信號車載單元和列車控制管理系統要提供特定接口訪問和產品。
柏勇認為,如果阿爾斯通最終收購龐巴迪成功,將在歐盟市場以及其他海外市場誕生一個更為強大的軌交巨頭,海外當地軌交市場進一步集中。
歐委會於2019年發布的《軌道交通行業競爭研究》的報告顯示,自2000年以來,歐洲一直是軌道交通領域最大的出口地區(除2005年外),主要出口國家包括美國、瑞士和沙烏地阿拉伯等。
自2010年開始,中國在軌交行業已經成為淨出口國,開始獲得更多海外市場份額。近年來,中國在東南亞和非洲的市場份額不斷攀升,但在歐盟的市場份額仍相對有限。
阿爾斯通最終收購龐巴迪後,將對中國企業在軌交領域的業務和投資有何影響?柏勇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在歐盟市場份額較低的中國軌交企業來說,可能會是一種機會。
他表示,如果在當地進行投資收購且需進行反壟斷審查,會有強有力的反壟斷法方面的理由,更容易說服歐委會或成員國反壟斷監管機構獲得審批。但是,同時也需要考慮到近期歐盟對於外商投資審查收緊,以及正在進行的外國補貼政策討論,可能會對中國企業的投資帶來其他方面的挑戰。因此,中國企業在該領域的投資和業務可能面臨很複雜的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