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本應是孩子們的樂園,但屢禁不絕的校園暴力,加上老師對學生的責罵,更是讓這個樂園變得灰暗,而婷婷就是最近遇到這種情況的孩子。
婷婷是個初三的女孩,最近她卻因被老師毆打,導致多處受傷。而且孩子的父母都在外面工作,誰也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她的父母就回了家,只是他們發現孩子已經不願意和他們交流,甚至產生了不想活下去的想法,在父親多次詢問後,婷婷才勉強開口,講述了這件事。
非本人照片
十一月24號,她受別人的委託去11班給同學送東西,沒想到11班剛送完東西,他就被人舉報婷婷亂跑,老師因此讓他去辦公室等,好好批評她。但當婷婷來到辦公室時,婷婷並沒有看到她的老師,而是看到了年級主任等人。
而且她們見婷婷進來,也不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做,也不問她怎麼會這樣做,而是直接選擇動手打她,其中有四個女老師,打了她20分鐘。不僅用巴掌打在孩子臉上,甚至用拳頭打,用腳踢,感覺不舒服,還用棍棒和尺子,就這樣打了孩子20多分鐘。
婷婷對自己的家人說,因為有同學告訴老師她在幫別人談戀愛,老師就把婷婷和另外兩個人叫到了辦公室,今天因為這件事,她不僅被自己的班主任打了兩耳光,還被四個老師打了一頓,估計婷婷一輩子都沒想到,她居然會在學校被老師打了20多分鐘,打得滿臉淤青,這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是多麼的傷害,我想每個人都可以想像到。
但對此,校方的說法卻是完全不同,她們說是因為婷婷在直播中展示了她的早戀,而且還跟老師頂嘴,所以才會被四個老師教了一番,也只是打青了小腿和肩膀就罷了,別的地方什麼都沒有,跟她們家說的根本就不一樣。
這種說法也讓事件本身也產生了疑問,這件事到現在還沒處理完,我們不知道到底誰是對的,因為先判斷正確與否,再判斷錯誤,很容易因後面的判斷失誤而造成另一名無辜的人受傷。但對孩子來說,四個人輪流打,我覺得還是太過苛刻了,畢竟打孩子的年代,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但我最多只能踢兩腳,四個人圍著一個孩子回答,我覺得還是有點過火。要是真是孩子錯了,還希望老師好好教育,不要四個人一起打一個孩子,如果是婷婷說的對的,還希望老師嚴厲的懲罰,讓他們也了解一下亂打學生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