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吳磊的粉絲髮布了一段與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聊天對話的視頻,聲稱吳磊的一個站姐偷了其裡程積分供自己和朋友們乘坐飛機。經粉絲們的查詢證實,「這位偷盜者」自2017年以來私下將吳磊的23萬飛行裡程換為機票,甚至利用吳磊的行程追逐其他藝人的行程,嚴重侵犯了吳磊的利益。
站姐盜用吳磊航空裡程積分說了什麼?到底是怎麼回事?
為了非法擁有,使用他人的名字申請某種航空公司會員卡的方法,秘密竊取並出售他人的航空公司裡程積分。金額比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1.犯此罪行的,應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以罰款或罰金。根據「釋義」,所謂「數額較大」,是指個人盜竊了價值在5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上的公有和私有財產。
2.犯有這種罪行,情節嚴重的,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罰款。所謂嚴重情況是指巨大的數額或其他嚴重情況。根據《釋義》,所謂巨額盜竊,是指從5,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公共和私人財產被盜。
3.犯下這種罪行,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款或沒收財產。情況特別嚴重,涉案數額特別大,或者其他情況特別嚴重。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是根據《釋義》,是指個人盜竊公有和私有財產,其價值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4.犯有這種罪行,並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大或盜竊珍貴文物)是嚴重情節之一,應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所謂金融機構盜竊,是指金融機構的營運資金,證券和客戶資金的盜竊,例如存款,債券,其他資金和存款人的商品,結算資金和企業股票的盜竊,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資金、辦公用品、運輸和其他財產的行為。
五,對依法應當處以罰款的罪犯,處以盜竊金額兩倍以下的罰款;對依法應當處以罰款,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罪犯,應當處以罰款。並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