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對本市流通領域銷售的40批次太陽鏡進行抽檢發現:共8批次不合格。其中,抽檢進口奢侈品牌23批次,博柏利、迪奧等品牌6批次不合格;國產品牌17批次,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涉鏡架要求(抗汗腐蝕)、可見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對偏差和標誌。詳見↓
不合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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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項目
一是鏡架要求抗汗腐蝕不合格,有1批次。抗汗腐蝕不合格,一方面容易出現鏡架褪色、鍍層剝落等問題,另一方面鏡架中的鎳、鉛等重金屬析出,可能引起皮膚過敏。
二是可見光透射比不合格,有3批次,可見光透射比實測與企業標稱不符。太陽鏡類別不同、分類不同,太陽鏡用途截然不同。可見光透射比不合格,直接影響消費者對太陽鏡的正確使用。
三是光透射比相對偏差不合格,有1批次。該指標不合格,左右眼進光量差異較大,容易發生視覺疲勞,影響視力健康。
四是標誌不合格,有5批次,不合格商品未標太陽鏡類別、分類、執行標準。該指標不合格,影響消費者正確選購、使用太陽鏡。
消費提示
一、選購太陽鏡時,應索要包裝和吊牌,避免發生質量問題時,舉證困難,並在發票上要求註明品牌、類別和型號。
二、目前在市場銷售的太陽鏡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遮陽鏡」,遮擋陽光,減輕眼睛過度調節造成的疲勞或強光刺激造成的傷害;另一類是「淺色太陽鏡」,主要是裝飾作用,陽光不強烈時可以使用。如果消費者誤把「淺色太陽鏡」當作「遮陽鏡」使用,不但起不到遮陽效果,還會損傷眼睛。
三、太陽鏡配戴不當易患眼疾,陰天和在室內沒有必要戴太陽鏡。有些人不分場合,不論太陽光強弱,甚至在黃昏、傍晚以及看電影、電視時也戴太陽鏡,必然會加重眼睛調節的負擔,引起眼肌緊張、疲勞,使視力減退、視物模糊,嚴重時會出現頭暈眼花、不能久視等症狀。
資料:市市場監管局
編輯:吳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