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繳營業稅、個稅為由向兩位購房者要了40多萬元後,21世紀不動產陶然北岸直營店經理「李剛」就沒了蹤跡。兩位購房者去公司總部討說法,卻意外得知,被騙的還不止他倆。昨天,該公司總監譚先生稱,「李剛」跑路後,公司已以「職務侵佔」為由報警。
收客戶稅款後消失
去年6月,市民劉女士通過21世紀不動產陶然北岸直營店相中一套二手房,為其「牽線搭橋」的是該門店經理李剛。劉女士相中的這套二手房房本尚不滿5年,因此需要承擔巨額稅款,手續的確很繁雜,但看到門店經理忙前忙後地親自服務,她也就放了心。
買賣合同順利籤署,劉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12萬元中介費,之後李剛以代繳營業稅、個稅等理由先後向劉女士要了20.5萬元,並打了收條,「說是替我去交稅,因為只有交完稅才能去辦理過戶手續。」但拿了錢的李剛沒了動靜,劉女士有些著急,多次催促但對方一直拖延。今年1月10日,在通完最後一個電話後,李剛消失了,「電話再也打不通了,我找到公司總部,總部卻稱公司也找不到李剛了。」
李剛消失,20多萬元的稅款中介公司也稱沒收到,這可急壞了劉女士。更讓她擔心的是,1月16日,她遇見一位吳先生,遭遇跟她完全一樣,也是被李剛以代繳營業稅等理由騙走22萬元。於是,兩人多次來到21世紀不動產北京安信瑞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總部維權。他們卻意外得知,原來受害的遠不止他倆。「至少還有兩人被騙,其中一個還是他們公司內部的人。」
公司與員工都被坑
吳先生稱,事發後他去派出所報案,警方也認為此事涉及公司行為,應先與公司協商。「我提供了李剛的個人信息,民警在核實後發現,李剛的身份證號壓根就不存在,建議我們找公司解決。」
「對於12萬元的中介費公司認,但對於20多萬的稅款他們一直不認,說這屬於個人行為。」劉女士說,「要不是李剛是21世紀中介門店經理,我會把錢給他嗎?」劉女士還給記者出示了一份21世紀不動產的「員工入職清單」,記者注意到,這個叫「李剛」的男子於2010年10月14日入職,入職崗位是分行經理,也就是中介門店經理。
昨天下午,記者隨劉女士和吳先生再次來到該公司總部。公司法務部總監譚海亮告訴記者,李剛此前的確是公司正式員工,但今年1月份消失了,同時消失的還有公司3萬元佣金,「李剛拿了一位客戶的3萬元中介費,卻沒交到公司,之後就不見了。我們已向警方報案,報案理由是『職務侵佔』,目前警方已立案,公司正協助警方找這個人。」
譚先生透露,除了劉女士和吳先生,被「坑」的還有一名公司員工,他拿了客戶的稅款交給李剛去代辦,結果人和錢一塊沒了,「其實最著急的是我們那名無辜員工,因為收條可是他籤的字。」
律師稱企業負有責任
昨天在公司總部會議室,雙方爭論焦點集中在20萬稅款問題上。譚先生表示,12萬元中介費是入了公司帳目,且有正規收據,公司當然認可,但中介從來沒有代替客戶代繳營業稅和個稅的義務,他們只是協助客戶來繳納。公司也有相關規定,禁止員工隨便收客戶的錢,「所以你們壓根就不應該將這些錢交給李剛。」
但劉女士、吳先生則稱,從公司另一位經紀人受騙一事可看出,21世紀員工實際上大量存在私下收取客戶錢款現象,公司也存在監管不力現象,況且「李剛」身份造假,給客戶造成損失,公司也應擔責。譚先生則表示,公司會積極協助警方和事主維權,但堅持公司無責。對於「李剛」入職時的身份認證問題,他表示企業很難辨別個人身份真假。目前,吳先生已接洽律師,準備走司法途徑維權。
對於此事,北京市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家楠認為,從民法和合同法角度來看,「李剛」和公司構成一種「表見代理」,消費者無法從外觀上識別其誠信度。購房者將錢交給「李剛」,是因為對企業的信任,因而企業負有責任。
小提示
記者梳理了一下購買二手房時可能涉及的款項,提醒購房者要留心。
購房意向金:交中介,買賣成則轉成定金,買賣不成則退款,切記要籤署詳細的書面協議。
定金:有意購房時,付給賣房者的定錢,最好三方都在場,儘量不要讓中介轉交。
中介費:中介佣金,一般比例在2%左右,可商量折扣,錢交付後一定要索要正規票據。
首付款:最好三方都在場,並直接打給賣房者帳戶。為防止中介和賣房者合夥詐騙,建議通過銀行的資金託管帳戶,但一些中介為節省支出,會迴避該託管帳戶。
營業稅、個稅、契稅:不能讓稅款離手,可讓中介陪同繳納,但不能讓其代辦。
尾款:一般在辦過戶時會將尾款支付給賣房者,最好三方都在場,並直接支付給賣家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