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賈小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賈小剛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此前通報,經查,賈小剛身為長期工作在檢察機關的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私,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以他人名義收受錢款,掩蓋違法事實,規避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禮品和提供的服務;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在安置復轉軍人過程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承諾和幫助他人承攬工程項目;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享受「管家式」服務,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和收受他人錢物,數額巨大,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賈小剛簡歷
賈小剛,男,漢族,1967年1月生,河南安陽人,研究生學歷, 1987年10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9月至1987年10月 河南大學法律專業學習;
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 河南省安陽市行政幹部學校教師;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 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正科級幹部;
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處級幹部;
2002年2月至2007年10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民事檢察處處長;
200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期間: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掛職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檢察員,二級高級檢察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檢察員,一級高級檢察官;
2019年3月至今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一級高級檢察官。
瀟湘晨報綜合最高人民檢察院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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