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3月9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山西省呂梁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雲晨(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雲晨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月27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雲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雲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變相公款旅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違法行為聽之任之、失職失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劉雲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劉雲晨主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雲晨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年8月,劉雲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雲晨簡歷:
劉雲晨,男,漢族,1963年8月生,山西中陽縣人,大學學歷,1983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6月,任交城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3年7月,任石樓縣委書記;
2006年6月,任呂梁市離石區委書記;
2009年8月,任呂梁市委常委;
2011年6月,任呂梁市委常委、文水縣委書記;
2013年9月,任呂梁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5年3月,任呂梁市委常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
2015年12月,任呂梁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19年9月,被免職。
(編輯:賈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