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警查酒駕,這個沒酒駕的男子被拘留了!)
交警查酒駕,系職責所在。但這個沒酒駕的男子,被治安拘留了。
2月19日晚上,封丘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趙崗鎮巡邏,行至某飯店門口時發現一機動車司機張某宇(男,40歲,封丘縣趙崗鎮龐店村人)涉嫌酒駕,遂上前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54mg/100ml,其已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帶離涉嫌酒駕司機張某宇過程中,處於醉酒狀態的張某雪(男,27歲,封丘縣趙崗鎮龐店村人,與張某宇系本家)採取推搡、拉扯等方式阻礙民警帶離涉嫌酒駕司機。直至增援民警趕到後,交警才得以將張某宇帶離。經過調查,張某宇最終因酒駕被處以罰款1500元、記12分,並處暫扣6個月駕照的處罰。
對張某雪的行為,封丘縣公安局趙崗派出所立即立案調查。經詢問,張某雪對其阻礙交警執行公務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違法行為人張某雪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被封丘縣公安局處以治安拘留6日的處罰。
為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確保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封丘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不斷加大查處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力度。溫馨提醒,喝酒莫貪杯,貪杯莫開車!對交警依法查處酒駕行為,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要主動配合,切不可阻礙交警執行公務,到時候錯上加錯後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