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公布《領事認證辦法》 2016年3月1日施行

2020-12-20 人民網國際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

第2號

《領事認證辦法》已於2015年11月6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王 毅

2015年11月19日

領事認證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領事認證工作,維護領事認證公信力,促進對外交往,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內出具的需送往國外使用的文書和國外出具的需送至國內使用的文書的領事認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領事認證,是指領事認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國內涉外公證書、其他證明文書或者國外有關文書上的最後一個印鑑、籤名的真實性予以確認的活動。

前款所稱領事認證機構,是指依照本辦法辦理領事認證的機構,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託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以下稱地方外辦)和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

領事認證機構委託代辦接件、錄入、諮詢等服務性事務的單位,應當在委託範圍內從事相關活動。

第四條 領事認證機構辦理領事認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真實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 外交部負責國家領事認證工作。

第六條 領事認證分為國內文書的領事認證和國外文書的領事認證。

外交部和地方外辦負責辦理國內文書的領事認證。

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負責辦理國外文書的領事認證。

第七條 領事認證人員包括領事認證籤署人員和領事認證協助人員。

領事認證籤署人員負責審核、籤署工作。

領事認證協助人員負責受理、制證、收費等事務性工作。

第八條 外交部和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的領事認證籤署人員應當為隨員及以上外交職務或者領事隨員及以上領事職務。

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籤署人員應當為主任科員及以上職務。

領事認證籤署人員應當具有3年以上外交或者外事工作經歷,具備領事認證籤署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並參加外交部組織的相應培訓。

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和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籤署人員應當報外交部備案,特殊情況應當報外交部批准。

第九條 領事認證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為本人及其近親屬辦理領事認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領事認證;

(二)未按規定程序出具領事認證書;

(三)故意毀損、篡改領事認證書或者領事認證檔案;

(四)侵佔、盜竊領事認證防偽紙張、印章等專用物品;

(五)利用辦理領事認證的職務便利索取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 領事認證的申請人以及其他個人或者組織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利用領事認證書從事非法活動;

(二)偽造、變造領事認證書;

(三)偽造或者擅自變動、改動經領事認證的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

第二章 印鑑和籤名式樣的備案

第十一條 領事認證機構在辦理領事認證前應當依照本章規定對相應印鑑和籤名式樣進行備案。

第十二條 國內公證機構以及其他證明機構應當將相應印鑑以及公證員、籤署人的籤名式樣向外交部、地方外辦進行備案。

第十三條 地方外辦應當將用於領事認證的印鑑以及領事認證籤署人員的姓名、職務、籤名式樣送有關國家駐華領事機構備案。

第十四條 外交部應當將用於領事認證的印鑑以及領事認證籤署人員的姓名、銜級、籤名式樣送有關國家駐華使館備案。

第十五條 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應當對駐在國認證機構的印鑑和籤署人員的姓名、職務和籤名式樣進行備案。

第十六條 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地方外辦應當將領事認證籤署人員的姓名、銜級(職務)、籤名式樣報外交部備案。

第十七條 印鑑、籤名式樣自備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生效。

第十八條 領事認證籤署人員不再行使籤署職責的,有關機構應當及時將被取消籤署權人員的姓名、銜級(職務)、取消籤署權的日期等事項通知原備案機構。

第三章 領事認證程序

第十九條 國內出具的需送往國外使用的文書,文書使用國要求領事認證的,經國內公證機構公證或者證明機構證明後,應當送外交部或者地方外辦辦理領事認證,方可送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館或者領事機構辦理認證。

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國外出具的需送至國內使用的文書,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文書使用機構要求認證的,經文書出具國有關機構公證、認證後,應當由中國駐該國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領事認證。

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申請辦理領事認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二)填寫真實、完整、準確的申請表;

(三)申請領事認證的文書;

(四)領事認證機構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 領事認證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向申請人核實申辦領事認證的目的和領事認證書的用途等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領事認證機構不予辦理領事認證:

(一)文書的印鑑、籤名不屬實的;

(二)文書的印鑑、籤名未進行備案,或者與備案不相符的;

(三)文書的印鑑、籤名、裝訂、時效等不符合文書出具機構、文書使用機構規定和要求的;

(四)可能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五)不予辦理領事認證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提交的辦理領事認證的文書在兩頁及以上的,應當採用火漆加封、加蓋騎縫章或者加蓋鋼印等不易被拆換的方式進行裝訂。

第二十五條 領事認證機構經過審查,認為申請領事認證的文書符合要求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領事認證書。

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二十六條 領事認證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領事認證書編號;

(二)領事認證證詞;

(三)出具領事認證書的機構名稱;

(四)領事認證籤署人員的籤名;

(五)出具領事認證書的日期。

第二十七條 領事認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領事認證書應當採用領事認證貼紙的形式粘貼在辦理領事認證的文書上,具體式樣、內容由外交部負責制定。

第二十八條 領事認證書應當使用規範漢字。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申請辦理領事認證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第三十條 領事認證機構經過審查,認為申請辦理領事認證的文書、手續或者其他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履行的手續和補充的證明材料。

第四章 領事認證效力和異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 領事認證是領事認證機構以國家名義對文書予以確認的活動,其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得以承認,不會因為懷疑文書上的印鑑、籤名的真實性而影響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領事認證不對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證明的事項行使證明職能,不對文書內容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文書內容由文書出具機構負責。

第三十二條 經領事認證的文書內容被更改、替換的,領事認證書無效。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和已經領事認證的文書內容的利害關係人,對領事認證機構出具的領事認證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出具該領事認證書的領事認證機構提出複查申請。

第三十四條 領事認證機構收到複查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核實。對於領事認證書的編號、證詞、出證日期等內容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五條 已經領事認證的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依法定程序確定有錯誤而進行更正的,原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上的領事認證書自動失效。申請人可以持更正後的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重新申請辦理領事認證。

已經領事認證的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依法定程序撤銷的,領事認證書自該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因撤銷而失效之日起同時自動失效。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領事認證人員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申請人以及其他個人或者組織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行為之一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文書,是指出生證、結婚證、學歷證、原產地證、商業發票、含有非紙質材料的文件等各類證書以及文字材料等的總稱。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相關焦點

  • 外交部公布《領事認證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圖片來自網絡) 經國務院批准,王毅部長於11月19日籤署第2號外交部令,公布《領事認證辦法》。《辦法》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中外人員和經貿往來日益密切,領事認證工作不斷發展,領事認證辦理數量從20世紀90年代初的年均3萬份增長至2014年的171萬份。《辦法》旨在總結我國長期的領事認證實踐經驗,在立法層面加以固化和提升,以適應領事認證工作不斷發展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 外交部頒布《領事認證辦法》:促進領事認證工作法治化
    12月28日,領事認證工作東部地區片會在福州舉行,會議旨在學習領會、貫徹落實剛頒布的《領事認證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他說,《辦法》的出臺,是切實提高領事認證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本次會議的成功舉辦,對規範領事認證工作的各方面有著重要作用。陳雄風介紹了《辦法》頒布的背景、宗旨和意義,同時對地方外辦今後的領事認證工作進行部署並提出要求。
  • 外交部:2018年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費將大幅降低
    1月10日,2017年度領事工作吹風會在外交部舉行,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郭少春介紹有關情況。人民網北京1月11日電 (記者 楊牧)2017年度領事工作吹風會10日在外交部舉行。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郭少春重點介紹了2017年領事工作各項進展,以及2018年將推出的便民、惠民新舉措。
  • 關於啟用外交部國內領事認證信息網上查驗系統的通知
    來源:外交部為維護中國領事認證工作權威性和文書公信力,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於2019年1月8日正式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內領事認證信息網上查驗系統」。申請人或用文單位如對領事司辦理的領事認證真實性存有疑問,可通過登錄查詢網站http://lsrz.cs.mfa.gov.cn/hcRzYyAdSgcx.html,或登錄中國領事服務網首頁http://cs.mfa.gov.cn「中國公民出國」「國內領事認證信息網上查驗系統」,輸入領事認證貼紙的認證號、小號及認證紙號(見說明圖),即可查詢文書真偽。
  • 外交部推出多項便民舉措(領事服務)
    降低海外中國護照受理門檻中國各駐外使領館於2月1日起實現護照「全球通辦」並進一步簡化海外中國公民換補發護照時需提交的申請材料。今後,海外中國公民可向中國任何駐外使領館申請護照換補發。如果是換發,僅需提供原護照、國籍狀況聲明書、照片和申請表。如果是補發,另提供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即可。
  • 領事認證簡介
    三、新中國領事認證發展    領事認證是世界各國為了相互便利文書往來而在領事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國際慣例。新中國成立6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領事認證工作得到充分發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領事司為中心的國內外多層次認證體系,符合我國國情,總體與國際接軌。
  • 市外辦窗口2019年領事認證工作亮點獲外交部通報表揚
    市外辦窗口2019年領事認證工作亮點獲外交部通報表揚 來源: 市外辦窗口 發布時間:2020-07-30 字體:[ 大 中 小 ] 近日,外交部領事司下發《2019地方外辦領事認證工作情況通報》,南通市領事認證工作多項措施受到通報表揚,
  • 申辦領事認證須知
    申辦程序    一、辦理符合認證要求的涉外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    二、申辦外交部或其委託(授權)的地方外辦領事認證。    三、辦理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四、有關文書送國外使用。    提交材料    一、填寫《申請領事認證檔案登記表》    申辦認證處的領事認證前請填寫《申請領事認證檔案登記表》。申辦不同內容文書的領事認證應分別填寫申請表。
  • 外交部領事司國內領事認證貼紙啟用電子籤名和防偽二維碼
    自2015年11月10日起,外交部領事司國內領事認證貼紙正式啟用電子籤名和防偽二維碼。
  • 外交部1.32億認證費未上繳國庫
    外交部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審計署對外交部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2個所屬單位。
  • 領事常識:前往免籤或落地籤待遇的國家或地區應注意這些
    新華社發 哈裡斯·梅米亞攝  3月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舉行記者會,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目前給予中國遊客免籤或落地籤待遇的國家和地區已經達到72個,中國護照的「含金量」不斷提高。  籤證,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
  • 外交部:明年年初或可實現領事業務「掌上辦」
    新京報快訊(記者 謝蓮)12月17日上午,中國外交部領事司舉辦2020年度領事工作吹風會。外交部領事司司長崔愛民表示,外交部正在持續推進「掌上」領事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預計明年早些時候即可上線,實現領事業務「掌上辦」、「零跑腿」。
  • 外交部政府採購辦公室外交部領事專用雷射印表機採購項目中標公告
    :投標邀請日    期:2017年1月22日招標編號:17CNIC-022437-02外交部領事專用雷射印表機採購項目配套資金已經落實,經主管採購單位審批,已具備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條件。3個月的納稅記錄複印件,並加蓋本單位公章);(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期之前3個月的繳費記錄複印件,並加蓋本單位公章);(6)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原件,授權代表籤字,並加蓋公章);(7)產品製造商和授權代理商均可投標。
  • 海外中國人的親情熱線――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
    3月21日,一艘中國挖沙船在馬來西亞附近海域傾覆。圖為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人員在搜救現場與馬方官員交流。(照片由外交部領保中心提供)2014年9月2日,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12308」24小時熱線電話正式啟動。
  • 領事認證的幾個常見問題解析
    在實踐中,我們發現有些當事人對領事認證的認識,還存在一些模糊概念,下面我們對幾個常見的問題予以詳細解答。  問題一:領事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許可認證等是不是屬於同類認證?  雖然領事認證有時也被簡稱為「認證」,但此「認證」非彼認證。
  •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公布!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公布!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1-05 09:1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請關注並使用外交部領事公眾服務平臺
    9月25日起,中國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與中國聯通、移動、電信合作新建海外安全風險預警平臺,通過手機簡訊向赴181個國家和地區的中國公民發送海外安全風險國別提醒。>  中國領事服務網(網址http://cs.fmprc.gov.cn/)於2011年11月22日正式開通,對國內外領事信息和資源進行優化整合,快速、便捷地將有關海外安全與領事服務信息集中傳遞給遍布世界各地的中國公民和機構
  • 外交部將設領事保護中心為海外中國公民排憂解難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白潔)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魏葦21日表示,外交部近期將正式設立領事保護中心,以應對日益增多的領事保護工作需求。    魏葦在出席《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首發儀式時告訴記者,去年一年有3400多萬名中國公民走出國門,共發生領事保護事件3萬多起。
  • 外交部計劃明年推出「掌上」領事信息服務平臺 實現領事業務「掌上...
    外交部領事司司長崔愛民在今天(17日)的「2020年度領事工作吹風會」上透露,中方正在持續推進「掌上」領事信息服務平臺項目建設,將形成以手機移動應用為主,以網頁應用和小程序等多終端應用為輔的立體化矩陣式領事服務體系,實現領事業務「掌上辦」「零跑腿」。
  • 中國駐挪威使館明年1月1日起將實施領事認證代辦
    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中國駐挪威大使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提高領事工作服務水平,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國駐挪威大使館實施領事認證代辦。屆時,挪威公民及第三國公民的文書領事認證均由奧斯陸中國籤證申請服務中心代理申請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