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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為借款擔保而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擔保房屋當時的價值(購買時房屋價款就達1341萬元,如考慮之後的升值因素價值更高)明顯高於債權價值800萬元,《房屋買賣合同》排除了清算程序,不考慮擔保房屋的價值,屬於法律禁止的流質契約,當屬無效。3.從《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看,均系圍繞劉宣求向林福漢所借800萬元而產生,有違一般房屋買賣合同的交易習慣。(三)一、二審法院認定林福漢合法佔有案涉店面缺乏充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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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的過程中,遇到賣家或買家反悔的情況怎樣處理?
導讀:買房路上,買到房和買不了房不知道哪個結局先來……出於種種原因,買/賣房想反悔了能行嗎?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情況不同,看你要付出的代價了。➤➤ 賣家反悔籤訂定金協議之後,我想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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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010年3月,任某(出賣人)、陳某1(買受人)與北京某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居間人)籤訂《居間服務合同》,約定由陳某1購買訴爭房屋,房屋成交總價為310萬元。同日,任某(出賣人)與陳某1(買受人)籤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陳某1購買訴爭房屋,陳某1在籤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定金20萬元,房屋成交總價為3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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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王某濤與王某崗及濟南某中介公司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各一份,約定王某崗自願出售該房屋,房屋售價90餘萬元。合同籤訂後王某濤累計支付房款70萬元。合同籤訂後,王某崗、於某某取得了涉案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所有權人為於某某,共有權人為王某崗。之後王某崗對案涉房屋進行了驗收,並將房屋交付王某濤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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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房屋買賣定金協議如何籤訂
【普法課堂】房屋買賣定金協議如何籤訂 2020-12-14 17:0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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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最高院:為借款擔保而籤訂房屋買賣合同,構成通謀虛偽表示
▌裁判要旨當事人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目的係為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的,構成通謀虛偽表示,房屋買賣合同本身作為偽裝行為無效,而借款擔保作為隱藏行為,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肯定其在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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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買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村民後悔,買家必須騰房
意思就是:如果這個房子升值了,原來的房主村民是可以要求買方騰房的,就是說,原房主把購房款退給買房,買方把房子還給原房主。有人就會說:不對呀,雙方當時籤了房屋買賣合同,白紙黑字,原房主怎麼能反悔呢?如果反悔的話,就構成違約,應當承擔更重的賠償責任。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正確的觀點是:外地人(包括外村人)到農村買房,雙方籤訂的買賣合同無效,原房主可以隨時要求外地人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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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分析
在原告要交納房價給被告時被告反悔,不同意將該房屋出賣給原告。原告主張該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被告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要求被告雙倍返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的責任。被告辯解該房屋的價格遠遠超過人民幣283000元,被告雖然在買房合約上簽名的,但原告未籤名,該合約只是收取定金的憑據,而不是房屋買賣的書面合同,且雙方沒有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無效的合同,我只同意返還定金人民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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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的30個法律要點!你一定要知道
20.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其與買受人籤訂的房屋預售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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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部分共有人與第三人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其效力如何認定?
房屋的部分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與第三人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其效力究竟如何認定?在此類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其合同效力判斷,各地人民法院的做法並不相同,有的認定該買賣合同有效,而有的法院認定該買賣合同無效,也有法院會進一步深究,看無權處分情形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條件,如符合才會認定此類買賣合同有效。對於此類合同效力認定不統一的原因,除了實踐中個案情況不盡相同外,還在於對於在法律適用的思維中對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未予清晰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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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發生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後該如何解決?
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所以,這次就和大家說說,為什麼會發生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後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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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籤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被抵押如何維權?
譚先生問:9月19日我和黎某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對價款、付款數額、付款方式、過戶登記等內容均有明確約定。9月24日,我發現黎某出賣的房屋在2019年4月26日已抵押給銀行貸款,有68萬元沒有償還。我覺得繼續履行合同風險很大,請問該如何維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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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稅籤訂的「陰陽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全部無效
本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上訴人胡某與被上訴人蘇明秀就案涉房屋交易的真實價款為多少,上訴人是否應當支付剩餘購房款。本案中,上訴人經證人李某介紹實地查看案涉房屋,與被上訴人協商好交易價款後,上訴人支付定金50,000元,之後雙方先後籤訂了合同價款分別為130,000元和136,500元的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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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現結合典型案例,對共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進行梳理、提煉和總結。一、典型案例案例一:涉及是否追加當事人的審查石某為房屋A的登記產權人,與薛某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將房屋A售予薛某。後石某反悔拒不履約。薛某起訴請求判令繼續履行合同。一審法院判決支持薛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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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房本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合同的籤訂是房屋交易過程中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也得最容易出現房屋糾紛的環節。如果購房者在購房前沒有進行相關知識的了解,貿然籤訂合同,就很容易出現交易糾紛。今天小編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份無房本房屋買賣合同。無房本房屋買賣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原則上,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甲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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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借貸擔保,籤訂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法律規定讓你很失望
但是,出借人與借款人並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是另行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當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就要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出借人的款項視為購房款,借款人配合將房屋過戶到出借人名下。但是,這種名義上是房屋買賣,實際上卻是為借款提供擔保的合同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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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籤合同轉讓集資房資格後反悔打官司
> 單位集資房尚未建好,王偉便將集資房的資格轉讓他人,並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收了對方12.7萬元的轉讓費和集資款。隨後他就反悔了,將購房人陳鑫、張梅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11月8日,《法制日報》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獲悉,王偉與被告陳鑫、張梅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一審判決轉讓合同有效。 籤合同轉讓集資房 王偉是烏魯木齊市一家單位的職工,已經有一處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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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告訴你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的30個法律要點!買房安家的你一定要...
由此可見,雖然法律要求籤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需進行登記備案,但是如果雙方籤訂預售合同後沒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當事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支持,是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不是預售合同生效的條件。 22.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任何時候都可以要求出賣人修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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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內部協議籤訂後,可以反悔嗎?
2015年趙阿婆的丈夫去世了,膝下又沒有孩子,很擔心以後年紀大了沒人照顧,希望小王以後能多多照顧她,所以就把房屋承租人變更成小王。2020年趙阿婆知道房子要拆了,擔心公房承租人不是自己,到時候沒有地方住也拿不到錢。鄰居建議趙阿婆和小王籤訂一份《家庭內部協議》,讓小王答應給趙阿婆養老送終,並且留一部分房屋徵收補償款用作養老。不過,趙阿婆不確定一紙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小王反悔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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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共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案例一:涉及是否追加當事人的審查 石某為房屋A的登記產權人,與薛某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將房屋A售予薛某。後石某反悔拒不履約。薛某起訴請求判令繼續履行合同。一審法院判決支持薛某的訴訟請求。石某不服提起上訴,訴稱房屋A系其與案外人劉某的夫妻共同財產,一審未追加劉某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屬於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案例二:涉及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的審查 張某為房屋B的登記產權人,與孫某系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