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推送本地新聞,同城活動,電商資訊,本土文化等諸多優質內容,最接地氣、重服務的本地微信平臺!關注我們妥妥沒錯!
為了讓廣大考生詳細了解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的有關政策、計劃、範圍和辦法,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晉招考委[2017] 3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晉教辦[2015]4號)、《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我省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晉招考中[2017]3號)和大同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大同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同教基[2017] 4號)、大同市教育局《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同教基[2013]9號)等文件精神,我們編制此考生須知資料,望各位家長和考生詳讀。
一、招生計劃
(一)全市各高中學校2017年招生規模軌制,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准的大同市2017年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執行。年度高中招生計劃是各高中學校招生和學籍註冊的唯一依據。
(二)各高中學校不招收擇校生。
(三)今年我市優質高中學校仍實行部分指標到校、定向招生的辦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實驗中學等三所學校分別從招生計劃中劃出70%的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市區所屬初中學校及南郊區和新榮區。
2.大同三中、大同市第二實驗中學、大同鐵一中等三所學校分別從招生計劃中劃出70%的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市區所屬初中學校。
3.同煤一中從招生計劃中劃出70%的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礦區所屬的初中學校和南郊區。
4.同煤二中從招生計劃中劃出70%的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礦區所屬的初中學校。
5.北師大大同附中從招生計劃中劃出100名招生指標,面向市直初中學校定向招生。
6.大同市實驗中學從招生計劃中劃出100名招生指標,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
7.各縣(區)要把所屬優質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按照不低於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屬初中學校,具體事宜由各縣(區)教育局制定。
二、網上填報志願
(一)填報志願方式:今年繼續實行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網上填報志願、網上錄取、網上查詢。考生網上填報高中志願(含職業高中)需要登陸「大同教育信息網(www.dtsedu.cn)」,點擊「中考考務」,進入中考網上填報志願頁面自主填報,也可填報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志願。職業中專的錄取與備案工作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管理中心負責。
(二)填報志願時間:第一階段: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含職業高中)志願時間為6月15日8時至6月18日12時,同時也可開始填報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志願。第二階段:徵集補報缺額高中學校志願(全市高中學校第一階段統一錄取結束後,只有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查詢招生學校的剩餘計劃進行填報),具體填報時間,屆時關注大同教育信息網及其它相關媒體。
(三)填報志願流程:
1.考生登陸「大同教育信息網」點擊「中考考務」,輸入考生報名號、密碼(報名時設置的密碼),再點擊「登錄」按鈕進入中考招生學生數據管理系統。
2.仔細閱讀頁面上的「新聞資訊」,了解掌握志願填報須知和志願設置說明,然後選擇學生功能欄目中的「填報志願」進入填報志願頁面。
3.考生按志願欄的設置,選擇填報各批次學校志願,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確認」按鈕提交志願信息。
4.提交成功後會顯示志願填報信息表,考生可核對志願信息或列印志願信息。
5.填報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志願的考生須登錄大同教育信息網填報志願信息平臺也可直接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進入山西省高職、中專招生網上填報志願系統頁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密碼進入志願填報。考生登錄系統的用戶名(或準考證號)為報考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使用的準考證號,初始登錄密碼為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的後6位。考生首次進入志願填報系統後必須更改初始登錄密碼,密碼要牢記並保密,切勿洩露。高職、中專在錄取過程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遵循「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願,遵循順序」的投檔錄取原則。考生在頁面中選擇要報考的院校和專業,是否選服從專業調配情況,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提交志願信息。系統要求考生必須在登錄系統 20分鐘內完成志願填報與保存。被錄取考生如需退檔,需向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招生學校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後,可恢復為未錄取狀態,參加後續填報志願。
(四)填報高中(含職業高中)志願須知:
1.考生要了解招生學校、查詢招生計劃。詳情可在「大同教育信息網(www.dtsedu.cn)」及有關報刊查閱。
2.考生要特別注意招生學校的招生範圍、生源限制,以避免填報無效志願。
3.考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超過規定時間系統將自動關閉,志願信息也不能再進行任何改動。沒有填報志願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填報志願。
4.登陸密碼要注意保密,切勿洩漏,考生如遺忘密碼,可由考生本人持準考證到所屬縣(區)招生辦或就讀初中學校申請恢復初始密碼。
5.考生在志願信息填報完畢後,點擊「保存」按鈕,提示考生志願信息保存成功,考生要在該頁面認真核對志願信息,如發現填報有誤,可進行修改,志願信息確認無誤後,考生點擊「提交」按鈕確認,提示「提交成功」表明系統已確認並保存志願信息,如未提示「提交成功」,說明志願未確認成功,請重新確認。未經提交確認的志願為無效志願。
6.考生志願選擇確定後,要儘快上網填報,不要等規定時間快結束才上網,避免網絡堵塞而影響志願的正常填報。
7.在公共場所上網填報志願的考生,使用完後必須退出系統。
(五)高中(含職業高中)志願欄目的設置
1.按照招生學校招生類別和錄取順序共設置三個批次,第一、二批錄取學校為普通高中,設16個志願格,第三批錄取學校為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校,設4個志願格。填報志願是學生升學的關鍵,廣大考生及家長要根據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確定自己有望被錄取的學校。錄取時從第一批至第三批遞次錄取,批次內按志願格順序結合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
2.第一批錄取的是市直優質高中學校(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設置2個志願格。第一格為非定向志願,第二格為定向志願(同類別不能兼報)。
3.第二批錄取的除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外的示範性高中學校(含定向計劃)、普通高中學校及民辦高中學校,按錄取順序分別設置14個志願格。考生可根據自己報考資格選擇學校填報。
4.第三批錄取職業高中,設置4個志願格。本批次錄取面向全市考生。
5.錄取按批次和志願欄(格)順序進行,凡是被前批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後面批次學校的錄取。在同批次中已被前面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此志願欄後面學校的錄取。
6.凡在最低控制線上完不成招生計劃和錄取後不報到尚有缺額的高中學校,必須要網上公開徵報志願,在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中依分數和志願擇優錄取。
7.考生在錄取期間,登錄大同教育信息網,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考生準考證號或報名號和報名時設置的密碼,可實時查詢自己的錄取情況。
三、生源範圍
1.北師大大同附中、大同實驗中學宏志班招生計劃的生源範圍為具有大同市常住戶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力者,其中北師大大同附中定向計劃面向市直初中學校定向招生。
2. 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計劃的生源範圍為具有本市城區(含南郊區新旺鄉,下同)常住戶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力者。
3.同煤一中招生計劃生源範圍為具有本市礦區常住戶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力者。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以外的其它公辦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生源範圍限定在具有招生學校所在縣(區)戶籍或正式學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其中大同八中、恆安一中、口泉中學、常青中學、南郊實驗中學、新榮中學、陽高四中生源範圍還擴至在城區報名的具有招生學校所在縣區戶籍的考生)。
5.分配給各初中學校定向招生計劃生源範圍:具有本縣(區)戶籍,在本校連續就讀三年且有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6.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大同市教育局《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同教基[2013]9號)文件精神執行。
7.民辦普通高中可依法自主確定招生範圍,原則上面向全市招生。
四、報考條件和要求
1.報考省示範高中的考生,年齡須在17周歲(200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以下。報考其它高中的考生,年齡須在18周歲(199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以下。
2.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按照市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學校認真選報志願。如果因為不認真或隨意填報志願而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3.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同類計劃不得互相兼報,只能選報一所。
4.考生志願一經網上提交確認,即作為高中錄取的依據,任何人不得再變更。
五、考試科目、分值與時間安排
1.全省文化課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聽力考試佔20分)、理科綜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文科綜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歷史75分)。
考試科目中「思想品德」為開卷考試,其餘各科均為閉卷考試。「思想品德」開卷考試時,考生只準帶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課本。英語聽力考試採用播放錄音的辦法,開始播放的時間統一定為6月22日上午8:30,錄音只播放一次。播放設備為CD播放機,考場內考生能清晰地聽到播放的內容。
2.體育考試項目為3項,分值為50分。其中必考項目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為20分,其它兩項分值各為15分。
3.理化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試工作由市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中考加試理化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有關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5]3號)文件精神執行。理化實驗操作成績10分和信息技術考試成績10分統一計入中考成績。
4.考試時間為6月20日、21日、22日(時間見下表),各縣(區)不得擅自變更考試時間和科目。
六、高中錄取原則及辦法
1.所有高中錄取的學生必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即中考)。
2.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實行網上統一錄取。考生未參加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願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學校錄取。
3.全市高中學校招生實行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辦法進行錄取。
4.中考網上錄取按照「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願,遵循順序」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5.各高中學校的錄取採取學業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辦法,原則上按照考生志願,從初中綜合素質評價B等級及以上的學生中,按學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計劃,錄取時嚴格按照各有關學校的定向計劃和考生志願,在全市最低控制線以上、定向招生學校各自分數線下60分之內,且符合相關招生條件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凡報考定向志願的考生,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查,在網上填報志願後全部進行公示。公示結果各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招辦。若錄取後有與定向條件不符的,該考生錄取資格即被取消,該學校指標不再遞補。
8.按照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精神,各高中學校學籍註冊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範錄取手續、明確註冊時限、分市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市招生部門網上錄取名單是學籍註冊的唯一依據。凡突破招生計劃、未經網上統一錄取的學生一律不能進行新生學籍註冊。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必須於8月20日前結束,市招辦整理匯總本年度招生錄取有關情況後,必須於9月1日前將本年度網上錄取花名報省招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學籍管理部門審核註冊學籍。
9.考生可在網上查詢或到所在初中學校了解是否錄取,如被錄取要在市招辦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到錄取學校報到,同時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高中招生學校在自己所屬權限範圍內對本校投檔考生進行網上確認錄取,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錄取考生報到情況通過網絡確認回傳市招生辦。
10.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新生公布後,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並且填報職業高中學校志願的考生,及時到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校了解情況,進行報名、登記、審核、錄取。
七、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普通中專招生政策
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以下簡稱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組織實施,在山西招生考試網「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上完成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志願,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生部門監督」的網上錄取辦法。高職院校從參加中考的學生中單獨劃線,對總成績達到院校分數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不得免試入學。普通中專學校必須首先招收參加中考的學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註冊入學,學制為三年;普通中專學校也可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各類中職學校畢業生註冊入學,學制為一年或一年半。師範類專業和省外學校不得招收免試註冊學生。凡未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批錄取、備案和未列入計劃招生的學校擅自招收的學生,學籍部門不予註冊,學生後果自負。
八、政策性加分項目及分值
我市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我省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晉招考中[2017]3號)文件精神,執行政策加分項目及分值政策。中考招生政策性加分審核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部門負責,加分政策向社會公布,對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市招生考試部門於六月一日至十九日在大同教育信息網公示名單、項目和分值,並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1.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階段參加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聯合舉辦或批准的體育項目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前三名主力隊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2.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3.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 」獲得省一等獎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5分投檔。
4.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和三好學生稱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5分投檔。
5.臺灣省籍、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 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加5分投檔。
6.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5分投檔。
7.烈士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加20分投檔。
8.夫妻雙方及子女均屬農業戶口並領取獨身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報考本縣(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9.軍人子女按如下規定執行加分: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3)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據本人申請,可以回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並按照前兩款規定的比例降分錄取。
(4)前三款規定之外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課總分相加作為考生的投檔分數。加分不累計,同時享受兩種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項計算。
九、考場設置示意圖
來源:大同市教育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