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溫州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細則

2020-12-25 中考網

  各縣(市、區)教育局,浙南產業集聚區文教體局,市局直屬各學校、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為進一步落實《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改革目標

  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加強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切實改變單純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來錄取學生的傾向,綜合考察學生全面發展情況,既關注學生學業水平,又關注學生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既關注學生共同基礎,又關注學生個性特長。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促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水平考試,考試成績是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的基本依據。初中畢業班學生均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考試科目。《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質量。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簡稱為「社會」)和體育與健康等六科作為統一考試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試標準和要求,由學校組織實施,成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考試命題。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的學業水平考試以省教育廳編制的《浙江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依據,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的聯繫,加強對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實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試題比例;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逐步改進開放性試題命題和評分方式;英語聽力口語考試繼續實行人機對話;逐步開展科學實驗測試,從2018級學生開始將科學實驗測試作為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一個維度,以等第形式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從2020級學生開始將科學實驗測試以10分的分值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文化科目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試卷難度係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

  考試組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溫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文化科目考試各科分值如下:語文和數學各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口語30分),科學180分(從2020級初中新生起增加科學實驗考試,計10分,科學總分調整為190分),社會思品卷面分值100分(從2018級初中新生起按卷面成績的80%計入學業水平考試總分)。體育與健康考試標準和要求由溫州市教育局統一制訂,考試由溫州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教育局分別組織,分值40分。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主要內容。從初中新生入學開始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側重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共分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科學實驗等五個維度,其中品德表現既評定等第又寫實記錄,其餘四個維度採用等第形式呈現,其中A等不超過35%,C等不超過5%,其餘為B等。溫州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學校組織實施。

  結果應用。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作為促進初中學生多元發展與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我市初中學生畢業條件和高中招生的前置條件。從2018級初中新生起,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須達到4B1C及以上,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畢業要求,方可畢業;否則予以結業。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5B及以上;省一級特色示範學校和縣(區)中學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2A3B及以上。考生在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時,其相應的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必須達到A等;考生報考理科特色生時,其科學實驗必須達到A等。各縣(市、區)要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民主、公開、透明,保證內容客觀、真實、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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