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陵縣「9·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按照省上領導要求,20日晚上由我省煤監、監察、公安等9個部門聯合組成的黃陵縣「9·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省政府調查組正式成立,並全面展開調查工作。省政府調查組由陝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陝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銅川分局、省檢察院、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總工會、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省煤礦工會9部門組成。調查組組長由陝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高勤社擔任。
調查組將對礦難發生過程,特別是掩蓋事實,故意隱瞞事故的情況展開調查。
延安通告要求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
延安市委、市政府昨天發出通告,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認真吸取黃陵「9·15」煤礦瓦斯事故的沉痛教訓,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同時要求在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一定要按照黨紀國法嚴肅追究黃陵「9·15」瓦斯爆炸事故有關當時人和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黃陵煤炭工業管理局副局長李峰濤肯定核查組成員到過井下,但一礦工稱「沒有人下去」
黃陵縣七豐溝西煤礦9月15日凌晨發生瓦斯爆炸之後,黃陵縣煤炭工業管理局曾兩次進行調查,但最終得出的結論都是這裡沒有發生過礦難,對於這些調查,礦工們和調查組的說法形成鮮明的矛盾。
走進礦區記者發現往日車水馬龍的景象已經變得冷冷清清,由於礦上停止了生產經營活動,許多礦工已經回家去了,只有少數沒有來得及回家的礦工仍然留在礦上。記者向他們詢問了礦難發生的時間和調查組兩次來礦上進行調查的情況。
記者問:他們下井了沒有?
某礦工:誰下去了!沒有人下去。
記者問:檢查組下去了沒有?
某礦工:他們在礦井口轉了一圈,然後從軌道就走上去了。
在幾天前,記者在採訪黃陵煤炭工業管理局副局長、事故核查組成員李峰濤時,他卻肯定有核查組成員到過井下進行調查。
記者:您當時下井了沒有?
李峰濤:我沒有下井。
記者:你們當時下了幾個人?
李:15號下了3個人。
記者:第二次呢?
李:第二次下了4個人。
礦工的說法和事故調查組成員李峰濤的兩個說法顯然是矛盾的,但其中有人肯定說假話,究竟核查組有沒有下去?下井後有沒有探查?探查中有沒有發現爆炸的痕跡,隨著省政府「9·15」礦難調查組深入的查證,這些謎底將會一步一步揭開。
礦主賀明山追悔莫及———「我對不起死者家屬!」
據新華社電「我很後悔,心裡很難受,我對不起死者家屬!」21日下午,已被刑事拘留的陝西黃陵縣七豐溝西煤礦礦主賀明山接受記者採訪時,對自己瞞報礦難的行為追悔莫及。
陝西省黃陵縣七豐溝西煤礦9月15日凌晨4時許發生一起煤礦瓦斯事故,礦主蓄意隱瞞不報並私自處置,直到19日確認這起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2人受傷。目前羈押在黃陵縣看守所的賀明山說:「事故發生後,我心裡很矛盾,壓力很大,害怕受法律懲處,害怕自己經營了20年的煤礦開不成了。當時就決定先救人,然後和遇難者家屬商量,只要家屬同意就多給些錢私了。」
賀明山說,15日上午,他組織礦上20多名工人展開搜救,找到了12個遇難者遺體,並於15日晚上封住存放遺體的煤礦巷道瞞過了有關部門第一次調查。至16日凌晨,他與12名遇難者家屬達成協議,按照目前其它一些煤礦事故遇難賠付的標準,每人賠付20萬元,然後花錢僱了12輛計程車,將遇難者遺體及家屬分別送往原籍。
這起煤礦事故發生當天,黃陵縣有關部門就接到了群眾舉報,但經過兩番調查仍沒查出真相,直到18日新聞媒體調查確認至少6名礦工遇難後,在陝西省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參與下才迅速查清了真相。
賀明山說:「我們隱藏得好,縣上派人兩次來調查都沒有發現破綻。但在那幾天裡,我感覺事情遲早要暴露,心裡壓力很大。」
20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七豐溝西煤礦礦主賀明山、生產副礦長張發元、安全副礦長宗明軍、瓦斯檢測員陳建龍、安檢員王永傑5人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賀明山含著眼淚說:「我不該這樣做,我很後悔,心裡很難受,我對不起死者家屬。」
礦難瞞報暴露一些幹部形式主義作風嚴重
據新華社電延安市委、市政府9月20日發出《關於黃陵縣「9·15」瓦斯事故的通報》,認為這起事故反映了黃陵縣一些幹部工作不實,存在著嚴重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
《通報》指出,這起事故暴露出的3個問題相當突出。一是七豐溝西煤礦自身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隱患,並於7月22日、8月23日兩次發出整改通知書,但該礦礦主對這些整改意見置若罔聞。二是事故發生後,礦主對事故情況蓄意隱瞞不報,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三是黃陵縣煤炭、安監等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暴露了管理部門監管不力,一些領導幹部作風飄浮,存在著嚴重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
誰給了礦主瞞報的膽
王宏哲
12條生命,支撐著12個家庭的夢想,背負著12個母親和12個妻子以及一堆孩子生活的希望,瞬間就那樣沒了。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不知道他們曾經做過怎樣的掙扎,又有怎樣的念頭曾經在他們幾近絕望的頭腦裡一閃而過。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萬萬不會想到,就在他們帶著牽掛、帶著遺憾無奈而去的時候,有人卻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極力的作出一副什麼都沒有發生過的假象。
畢竟是12條生命啊,畢竟吞噬12條生命的礦難並非兒戲。然而,就是在這樣的重大安全事故面前,相關的知情者無情的選擇了沉默,而礦主則選擇了遮掩。何以如此?是誰給了礦主這樣的膽量?細究起來原因大致有三。首先是對生命的冷漠。在他們看來區區幾條性命不足道哉,只要有錢,只要肯出錢,就沒有什麼擺不平的事;其次是貪心不足心存僥倖。他們以為,瞞報了事實真相就可以逃脫相關懲處並繼續生產,繼續發財。最後是對法律的無知和無視。縱然相關法規千條萬條,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法律法規被他們盡拋腦後,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當然,導致瞞報的原因可能絕非上述幾條,比如背後有沒有人策劃,有沒有人在其頭頂撐起一把無形的「保護傘」?儘管我們不願作出類似的猜測,但誰又能保證這樣的情況根本就不曾發生?「非法煤礦能夠生存,是因為背後存在『保護傘』」,前不久趙正永同志在一次會議上講的這句話猶在耳畔,我們不能不想到的是,非法煤礦背後存在的「保護傘」,會不會在一些合法煤礦的背後同樣存在?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瞞報者以及在事故調查中嚴重失職者已得到了相應的懲處,省市相關領導作出了重要指示,省政府調查組也已正式成立並全面展開工作。相信隨著調查的進展,事實的真相將更加明晰,存在的疑團將逐一解開。
需要正告那些曾經隱瞞,現在還想隱瞞的人,紙裡包不住火,真相總歸會大白於天下;也提醒相關的知情者,不要再沉默了,開口吧,讓黑心者得到懲罰,讓死難者九泉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