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審判經驗介紹:
近年來,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積極創新優化家事審判工作,用剛性化的司法裁判為柔性的社會調解,修復和治療問題家庭關係,化解家事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出臺家事審判改革方案,落實家庭文明建設。制定《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家事審判改革實施方案》,充分考量家事案件人身和財產的雙重屬性,明確改革指導思想及原則,確立改革目標及任務安排,構建符合家事審判規律的工作機制。
試行家事案件財產誠信申報制度,庭前向當事人送達家事案件財產申報告知書、家事案件財產申報表,引導和敦促當事人如實申報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財產狀況,明確未如實申報財產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有效防範轉移共同財產、逃避承擔債務等行為,全面構建家事訴訟誠信秩序。
實行訴前家事調解、離婚冷靜期、案件跟蹤回訪等有利舉措,輔助推進家事審判改革。推行離婚證明書制度,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發出離婚證明書,隱去涉及當事人的隱私信息,便於攜帶。截至目前,共發出離婚證明書5份,該項工作舉措被《內蒙古日報》報導。
組建專門家事審判團隊,提升類案專審機制。組建以女法官為團隊長的家事審判團隊,充分發揮女性親和、細緻、善於溝通的優勢,集中審理離婚糾紛、變更子女撫養權糾紛、繼承權糾紛等類型案件,實現了對家事糾紛成因和類案解紛規律的探究,促進了家事審判工作專業化水平的提升。團隊組建以來,共受理家事糾紛案件121件,調解50件,撤訴28件,判決15件,調撤率83.87%。
堅持家庭本位的裁判理念,探索建立有利於提高審判質效的家事案件審理規則。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以「診斷-治療-修復」三步法審理案件,注重危機婚姻和死亡婚姻的區分以及案件繁簡程度的識別,對存在婚姻危機的家庭總結問題,提出治療方案,快速修復裂痕;對死亡婚姻及存在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果斷作出裁決,引導當事人直面婚姻問題,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
認真研究涉家庭暴力案件舉證責任分配問題,擴大法院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範圍,全力保障弱勢群體利益。深入社區開展反家庭暴力專題法制講座,第一時間將《內蒙古自治區反家庭暴力條例》相關內容和精神實質傳遞給群眾。
加強家事調解員隊伍建設,多元治理化解家事糾紛。為克服剛性過強的司法審判在修復家庭矛盾方面的能力不足,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多元共治優勢,與多部門共同建立聯合協作工作機制,出臺家事調解員制度、反家庭暴力合作制度,妥善解決家事糾紛。
擇優選任熟悉法律知識、從事婦聯調解工作、有司法調解經驗、具備相關心理知識的家事調解員2名,與法官一起「把脈問診」。藉助家事調解員貼近群眾的優勢,與法官形成調解工作合力,在法律限度內最大程度地維護婦女、兒童、老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家庭和社會穩定。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向民政部門通報離婚糾紛案件信息44件,為民政部門更新婚姻登記管理系統提供準確依據,建立離婚信息橫向聯通,破解婚姻信息共享管理的「盲區」,實現法院的離婚信息與民政部門婚姻登記信息的互通。
強化配套設施保障,營造家事審判良好氛圍。探索家事審判柔性化設施建設,營造溫馨和諧審判環境,用「圓桌式」布置取代了審判臺,用「妻子、丈夫、父親、母親」等稱謂取代了冷冰冰的「原告、被告」桌牌,法官不再高高在上,而是在圓桌旁和當事人「相依而坐」,「拉家常」式的對話讓家事審判充滿司法溫度。「圓桌法庭」通過細緻入微的硬體設施和場景布置,滿足了家事審判改革的人性化需求,緩和了原本對立的情緒,當事人口是心非、無理糾纏等現象明顯減少,庭審秩序大為改觀,最終實現了理想的審判效果而又不失法律的威嚴。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將圍繞黨中央提出的家庭文明建設要求,繼續推進家事審判改革,通過柔性的家事審判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文明進步的婚姻家庭倫理觀念,推進家風建設和家庭美德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