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你錢,只要滿足我了就可以……」8月17日,前空姐小婷(化名)自曝被吉祥航空飛行員用裸照威脅配睡。17日下午,吉祥航空官微回應飛行員散發不雅照事件稱,目前涉事飛行員已被公司予以停飛處理。
8月17日,24歲四川成都女孩小婷在今日頭條發文爆料自己被吉祥航空飛行員騷擾的經歷。
小婷承認,和對方都是吉祥航空的空乘,曾建立戀愛關係,但在2017年分手。2019年5月、6月,對方註冊了一個名為「悅悅」的微信號,並添加她為好友。2019年5月30日凌晨,對方稱撿到一個手機,手機裡有小婷的照片。
小婷與對方的微信聊天截圖
小婷問對方是誰,有何目的,對方稱他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婷怎麼選擇,「我不要你錢,只要滿足我了就可以,有空過夜的話就見一下,不打擾你的生活。」對方還表示,小婷家人和公司的聯繫方式都有,「你最好是乖一點哦。」
對方提出如果不陪他過夜,就讓她「火」,向她發了3張照片,其中一張為打了馬賽克的裸照。
小婷瞞著家人只告訴了男友,在男友陪同下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分局仙桃派出所報案,警方做了筆錄,因為照片並沒有傳到第三方,並未立案。當時小婷已經想到是前男友所為,兩人在戀愛期間曾拍過不雅照。小婷的現任男友和對方交涉要求刪除照片,但對方在明知報警的情況下並沒有收斂。
小婷男友與對方的溝通信息截圖
小婷男友和對方的通訊記錄顯示,對方出言不遜,並不在乎報警,「快去報警吧 找律師」,還炫耀自己是飛行員,飛到退休可以賺幾個一千萬。
事發一個月後,對方以「在一起時總是有一次」的微博名向小婷的同事以私信方式發送小婷的隱私照片,還在微博聊天中對小婷使用「風騷」」、「浪」等詞語來描述。
2019年8月,小婷再度向重慶當地派出所報警,但警方提出無管轄權。2019年7月,小婷不得不請假飛赴上海,向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新虹派出所報警,警方找對方問過話,但對方並不承認。無奈之下,小婷只能返回重慶報案。
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分局仙桃派出所的接報回執顯示,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報警人懷疑是前男友故意傳播自己的裸照,警方以治安案件立案處理。警方因為聯繫不到對方,最後聯繫上其父親。小婷要求對方必須當面道歉,並且刪除照片,但對方並不願意到派出所道歉,也不承認曾威脅小婷。
小婷爆料稱,有一次在派出所調解室,對方當著小婷即將結婚的老公、辦案民警以及律師的面,詆毀小婷與對方戀愛時出軌,對小婷的心理造成極大影響。
但此後發生的事情令小婷的聲譽受到極大影響。對方的父親直接趕到小婷工作的航空公司來找領導解釋「道歉」,還讓小婷的領導看了一些聊天記錄,公司裡傳得沸沸揚揚,公司領導都知道了此事,小婷原本並不想讓公司和家人知道,這樣做對她的工作和聲譽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而且對方本人一直未出面,而是讓其父出面和小婷談判,對方根本沒有道歉的誠意,不僅不承認過錯,反倒指責小婷「出軌」,還很有底氣地說照片是小婷發給兒子的,並非他兒子偷拍的。
2019年底仙桃派出所出具的(2019)13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涉事男子分兩次通過微博私信的方式將小婷的隱私照片傳給同事,有該男子的陳述和申辯、證人證言和到案經過等證據證實,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對方既沒有道歉,也沒有被行政拘留,小婷對此並不能接受,2020年1月,她向渝北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但因受疫情影響而延期審理。
2020年4月,小婷聘請律師以對方侵犯隱私權為由向渝北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5月21日和6月23日,法院兩次不公開開庭審理這起人格糾紛案件。
渝北區法院(2020)渝0112民初8110號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的行為,雖然公安機關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但其主觀上故意傳播原告的私密照片,並進行惡意評論,在實施侵權行為中具有過錯,其行為給原告精神上造成損害,對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的訴求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對於原告名譽損失費1萬元的訴求,因原告未舉證證明因此次侵權產生的名譽損失,故對該項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2020年6月,法院依據《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在判決生效後立即向原告書面賠禮道歉,道歉內容由法院核定,被告在判決生效後立即支付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法院一審宣判後,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小婷表示,此事從2019年5月至今,已經困擾自己過去一年多,她花費很多時間去處理,先後在兩地報警,而且因為請假和心情不好也影響到工作,6月12日,公司已經終止了她的勞動合同,她和未婚夫已經領了結婚證,但因此事尚未確定婚期,她是整個事件的受害者,她對如今維權的這個結果也不滿意。不久前,對方已經提出上訴,希望改判賠償2000元以及電話道歉,理由是「侵權程度較輕」,「他合法持有照片」,「發送照片為我自己索取並同意他發送」。
8月17日,華商報記者多次撥打小婷前男友註冊微博所留的手機號,但電話已經成為空號。相關案情資料顯示,案發時該男子26歲,是遼寧盤錦人。
8月17日,該男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小婷)說的全都是假的,現在我們律師已經準備寫起訴函了。」該男子還稱,「照片是她自己發的,而且這裡面涉及100萬敲詐的事情,算是糾紛吧。」
此前在渝北區法院一審中,涉案男子辯稱,其行為並未對原告的名譽權造成損失,也未向不特定對象公開隱私,照片侵害程度較低,且在行政治安案件中,公安機關已對其行為進行處罰,而原告要求其在微信微博公開道歉,本案為隱私權糾紛,在公開平臺長時間展示道歉信息,並不利於原告隱私保護。
8月18日,華商報記者聯繫該男子聘請的陳律師,他證實已經上訴到重慶市一中院。「對方也上訴了,這只是一個隱私權案件,不是其他名譽權,不涉及任何刑事、行政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陳律師表示,一審判決沒有生效,二審也將是不公開審理,但對案情細節,他不願透露。
8月17日吉祥航空官微發布情況說明
8月17日15:12,吉祥航空官微發布情況說明表示,已關注到網傳涉及公司飛行員散發不雅照片事件,目前該名涉事飛行員已被公司予以停飛處理。公司將秉持公正原則,依據事實及司法最終判決結果,對該員工釆取進一步管理措施。吉祥航空稱,將持續做好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教育工作。
華商報記者 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