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 《正點財經》)這幾天,萬科再次刷屏,前任董事長王石在新書發布會上反思寶萬事件,讚揚了現在的管理團隊,還順便「透露」了一下,萬科今年業績很好。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萬科股價昨天大漲,市場更關注王石和萬科是否涉嫌信披違規。
遙想兩百多年前的1792年,有24位證券經紀人在紐約華爾街68號門外的梧桐樹下討論成立交易所,如果那24位在天有靈,知道現在的交易制度對上市公司等等各方面要求如此之多,不像他們那時候,抽根煙,侃侃大山,就把公司情況摸清楚了,那麼他們還敢不敢幹這個事兒。
咱們先羅列幾個董事長一張嘴,市場就受影響的典型事件:深市一家地產行業上市公司泰禾集團的董事長黃其森,2017年年底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公司2018年的銷售目標是2000億,結果隨後的一個月時間,公司股價累計大漲了152%,期間收出了5個連續漲停板,引起監管關注。今年年初的時候,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在股東大會上提前披露公司業績,被監管關注。同期,美的董事長方洪波也因為在一個論壇上提前披露公司業績,被監管關注。去年年底的時候,貴州茅臺的新任董事長說,不願意受董秘辦的約束,應該是董秘辦來適應我。大族雷射的董事長曾經怒懟記者:「你是什麼角色,有什麼資格來質問我?」 千山藥機董事長曾對小股東說:「你本來就是來賭博的,我們的股票正好符合你。」 類似事件是數不勝數,要麼影響了股價,受到監管處罰,要麼引起公眾的指責和擔憂,「信口開河」的代價是很大的。
也許董事長們也有怨言,董秘們也有無奈。公司要對外宣傳,董事長是首選,在信披和宣傳之間,到底應該怎樣把握好尺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為了保護所有市場參與者公平獲得企業信息,避免內幕交易,避免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我們有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有自願信息披露的建議,我們後來還有「公平信息披露法則」,規定是全面了,但是董事長的麻煩也多了。哪句該說,哪句不該說?似乎無所適從。不說,公司品牌力,影響力出不來,說多了,信息披露又可能涉嫌違規,在宣傳和信息披露之間,如何把握尺度? 董秘希望董事長少說?
公司品牌宣傳部門、媒體、包括機構和研究員們希望董事長多說,最好語不驚人死不休,最好有爆料,最好能透露點內幕。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其實挺難的。 日子難過也得過,據我的觀察,A股上市公司普遍缺乏對董事長或者團隊進行傳播和宣傳的管理和培訓,誰說?說啥?誰說啥?說到哪兒才是剛剛好,一門大學問!
科創板來了,滬港通來了,深港通來了,滬倫通也來了,MSCI繼續在擴容了,公司不宣傳,品牌力不夠,關注的人少。公司宣傳說多了,說冒了,變成信息披露違規,影響了在資本市場的誠信和規範,機構也不敢來。在信披和宣傳之間,董事長們,董秘們,要補的課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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