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支軍隊所裝備的武器不同,各自按照本國實際情況所列裝的武器是一個體系化的制式裝備,從武器所配套的彈藥到維修再到補給等等都有著非常專業的模式,士兵依靠各自的這個體系作戰,即得到最大的個人戰鬥力,同時也得到及時和有效的補給。
對手的裝備也是一樣,但是即使是口徑相同的武器由於受裝備的設計和性能限制,彈藥基本不能通用,也就是說,你撿的武器暫時能發揮戰力但無法連續使用,因為你無法得到補給。
以上是第一個原因。
眾所周知,士兵在戰場上想要發揮最大的戰鬥力,就需要機動靈活,既要攜帶能持續戰鬥的武器和彈藥,同時還要保持自身的輕便,以便做到戰場靈活,從而確保在有效打擊敵人的前提下又能保證自身最大限度的安全性。
想要輕便又能攻擊,這就需要士兵盡大可能的在攜帶武器的同時減少負重以保存體力,戰場上每多撿一樣裝備就會增加負重,更多的消耗體力。
這是第二個原因。
戰場上需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忙著低頭撿武器,勢必將自己處於最好的攻擊目標上,人完蛋了,還要什麼武器?
這是第三個原因。
再者,你拿著一把敵人的武器,也會被己方誤判為敵人,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殺傷。
這是第四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