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量子糾纏超越光速至少10000倍!但卻不違背相對論?
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指出,光速是不可超越的,也就是說,光速是宇宙中最快的速度,但是為什麼量子糾纏超光速至少10000倍但卻並不違背相對論呢?
狹義相對論的速度極限僅指物質的運動。如果某種速度現象不是物質的運動,沒有相對論的約束,有可能超過光速嗎?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不是物質運動的速度,相對論就不會產生約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科學家得出量子糾纏超過光速的絕對結論,但它得到了許多權威人士的支持。瑞士科學家最近表示,他們已經在實驗中證明,糾纏亞原子粒子之間的信號傳輸速度遠遠快於光速,達到光速的一萬倍。
因為在量子糾纏系統中,不管兩個量子走到一起有多遠,一個量子會改變,另一個也會改變。當一對糾纏粒子分別放置在地球和火星上時,對地球上糾纏粒子的觀察將同時影響火星上的糾纏粒子。這種效應幾乎沒有時間間隔,光從火星到地球的最近距離是184秒。然而,地球和火星上糾纏粒子之間的相互作用不是通過信使粒子發生的。
地球上的糾纏粒子沒有發射超光速的信使粒子,信使粒子飛到5500萬公裡外的火星,迫使火星上的糾纏粒子發生變化。糾纏粒子之間的超光速相互作用不會將粒子加速到超光速,超光速不涉及物質的運動。所以相對論仍然不囊括量子糾纏。宇宙中的超光速行為屬於非物質運動形式的速度現象,而受相對論限制的速度極限是物質運動形式的速度現象。事實上,信息和能量的傳遞需要物質的參與,這也意味著超光速現象不能傳遞信息和能量。
雖然理論上量子糾纏超過光速,但我們不能用這種聯繫以如此快的速度控制和傳輸信息。所以愛因斯坦關於沒有任何能傳遞信息的速度會快過光速的規則仍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