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分題)神的存在可以被證明嗎?那這個跟認識神是有關,嚴格來說可以算是系統神學的題目、也可以算是在護教學裡面的題目。不過這五點呢,也是西方哲學歷史的我們一些的嘗試、一些common knowledge,我們講完這五點之後呢,會加一個評論。所以現在呢我們是純粹當這個是哲學裡面的歷史來討論、來提出來。
第一.是Ontological Argument從本體論來證明神的存在:在沒有講之前呢,我想對哲學家也要公平一點:通常哲學家他們證明的不是神存在還是不存在,他們通常的argument是「if it justifiable to believe in God相信神存在」這個合理嗎?這通常是他們問的問題啊。好,第一點…這五方面呢,第一個是可能是最重要的,所謂最重要的就是說比較難懂一點。所以我就花多一點時間跟大家講一講「本體論來證明神的存在」這一個的論調。這個論調呢11、12世紀就有了,是這樣說的:
(1)請你想像一個存在物conceive of abeing、在腦袋裡面要想一個being(存在),這一個being(存在)大到一個程度,是沒有一個being(存在)、沒有一個活物或者存在物呢是可以被想像為比這個更大的——英文那幾個字,中文就要講很多個字,英文是conceive of a being greater than which nothing can be conceived:你想像一個being一個存在、自我的一個存有體。
(2)沒有一個存有體是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Conceive of abeing greater than which nothing can be conceived.你既然這樣子conceive想像了,因此呢這個存在體——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存在體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一個存在體呢,現在就存在在你的思想裡面——這個是第二點,第一點是要有想像:沒有比這個可以被想像為更大的存有體。好,想像了。第二點就是這個存有體、這個大到沒有一個比他可以想像為更大的就存在在你的思想裡面了。
第三——第三點比較長:
(3)假如這個存有體、這個being(存在),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這個東西呢,假如這個只存在在你的思想,而不存在在外界的話呢,他就不是那個「沒有任何的事物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那個存有體了。我再說一遍第三點:假如他光存在在你的思想,而不存在在外界,他就不是最偉大的,他就不是那個「沒有一個東西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那個存有體了。這是第三點。附加一點(3a)因為那個存有體——就是說「沒有一個東西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那個呢——就是最大的那個呢,一定是又存在在你的思想、也存在在外界的,才叫做最偉大的。我再說(3a):因為那個「不可能有任何事物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那個存有體呢,一定是又存在在我們的理性裡、也存在在外界。所以假如光存在在思想,不存在在外界就不是最偉大的、最大。
好,第四點.(4)因此宇宙裡面存在著一個「沒有東西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那個東西呢又在我們的思想裡面,也在外界的。這是第四點。(4a)因此神存在。Ok.我再說:(1)想像一個東西——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你想像得到了。(2)因此這東西就存在在你的理性、你的思想裡。(3)假如光在理性、不在外界,他就不是最偉大的。因為最偉大的一定又在你的理性裡、也在外界。(4)因此那個最偉大的「沒有一個東西可以被想像為比他更大的」呢一定是又存在在思想裡、也存在在外界。因此他存在——神存在。「無中生有」對吧?啊,是不是啊?這個是現代科學發展之前想出來的。人既然有這個「無限」這個概念,因此這個概念就存在咯。
第二.CosmologicalArgument(宇宙論或因果論)。第二就是說:有其果effect,必有其因cause——萬事都有因、有果。那這樣子推上去的話,總有一個第一因是沒有因的,因此第一因存在,因此神存在。在宇宙裡面有因、有果,那總有第一個是沒有因的因uncaused cause.
第三.Teleological Argument(目的論)。
這個「telos」這個字「t-e-l-o-s」是解「purpose(目的)」、「design(計劃)」的意思。比方說人的人生目標是榮耀神——「目標」的意思。這個「Teleological Argument(目的論)」是這樣子的——到了18世紀的時候又講得比較詳細一點,它說:比如說你去森林去forest啊你去野餐、旅行,在森林裡面撿到一個表a watch或者一個clock,你不會說「它是偶然湊成的」,它必然有個設計者、有個designer。宇宙也如此!它充滿著「有一個設計者的一個跡象」,因此有一個造物者存在,因此神存在。第二跟第三不一樣:第二是說「有其果必有其因、這樣推上去」。第三呢就是說「宇宙、大自然裡面給我們看見有設計、有design」.目前也是福音派的基督徒用來跟進化論駁的那一個argument(爭論):intelligent design(智慧設計)。最近不講creationism(創造論)了,最近講intelligentdesign(智慧設計);在在公共的場合、在美國的政府跟教育界這樣子講呢,就好像比較容易受到多方面的反應、可以有交流。
第四.Moral Argument(道德論)。
基本上這意思就是說:人有是非、道德的感覺。這感覺哪裡來的呢?甚至乎覺得道德是相對的——那個「道德是相對」這個本身就是他的絕對的一個信念呢!那總有一個absolute norm、一個絕對的標準在那裡,人才會有這種是非之感。因此呢一個絕對的是存在的。
第五.(「帕斯卡的賭注」)——Pascal(帕斯卡BlaisePascal是法國數學家、物理學家、哲學家、散文家。16歲時發現著名的帕斯卡六邊形定理、17歲時寫成《圓錐曲線論》,自1655年隱居修道院,寫下《思想錄》等經典著作。「帕斯卡之賭注」是在其著作《思想錄》中表達的一種論述).Pascal的賭博有四個可能:第一個可能:神存在,我也相信神存在;結果呢我什麼都贏了I win everything.神存在、我存在、我有永生、今生也有喜樂平安、都有了Iwin everything. 第二個可能:神不存在、而我相信他存在;Pascal說「我沒有輸掉什麼東西啊,我還是喜樂平安」。第三個可能:神存在、而我不相信他;那就輸光——什麼都輸掉了!在永恆裡面沒有永生是吧?I loseeverything(我失去了一切)。第四個可能:神不存在、而我也不相信他;我沒有得到什麼I don't gain anything.無神論者不會比有神論者更快樂、更多的平安。那這個是Pascal's Wager。
好,這五方面動聽不動聽啊?Convincing(令人信服的)還是不convincing?我想:我們很多都會覺得第三個呢是好像很像詩篇第十九篇哦?然後還有《聖經》提到的地方……。所有在哲學裡嘗試要證明or(或者)justify把「相信神的這件事情」合理化,它都有一個同點、一個共同點就是:它要appeal to(訴諸於)人的理性是不是?它要求人的理性為真理的裁判者、也是最高的裁判者。所有嘗試用理性來證明「神存在的」,都是向人的有限的理性、也是人有限的、更加是墮落的理性低頭!是不是?我再說一遍:所有哲學上要證明「神存在」、也就是說嘗試去證明「相信神存在」這件事情是合法化的justifying the living God.所有這些arguments(哲學論點)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它(「證明神存在」)要在人的理性下低頭,也就是說要過人理性的關才叫做合理reasonable.想通了沒有?因為這些都是要人來決定「這個是不是convincing(令人信服的)?這個是不是合乎邏輯?」而人的理性在被造的時候本來是可以認識神的,不過不是按照邏輯去認識神啊,因為神他自己有他的啟示;人犯罪之後、墮落了之後,他的理性就也墮落了。那這個人是「全人、整個人墮落」這個真理呢是阿奎納(Thomas Aquinas是中世紀經院哲學的哲學家、神學家。)不承認的。阿奎納的問題就是:他認為人是墮落的,可是理性沒有墮落,因此呢還是可以用理性來證明神存在。不過,至於神奧秘那些比方說三位一體啊、神的救恩,那個要靠教會對《聖經》方面的教導。可是「神存在」這一點呢可以用理性來證明的。Thomas Aquinas他是不相信人的理性的墮落。而墮落或者說墮落的人,這個墮落對理性的影響也就是曲解真理、阻擋真理、壓抑真理suppress truth.
既然這樣說、說人的理性是墮落的,那是不是我們基督徒就沒有話講了,就是你信耶穌就好了、就信only believe就好呢?No(不是)?為什麼no(不是)呢?那我們還有什麼可以講的?這些都沒有用啊、這些所有的logical arguments(邏輯論證)都不能用——不是不能用,就是不都是convincing(令人信服的);因為只有聖靈才能夠開人的心竅enlighten man’s mind——感動人的心、使他扎心、知罪、重生——重生一個人。
那既然我們不能夠appeal to reason(訴諸理性)、不能把理性當作真理的最高的裁判者,那我們在傳福音、護教的過程裡面還可以用理性嗎?啊?墮落的人的理性是墮落的——曲解真理、壓抑真理的,那不用護教了、就直接傳福音就好了是吧?這個也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有啟示論、尤其是普遍啟示general revelation.等一下我們會慢慢的——今天跟明天好好地解釋。不過呢我們先把這個結論先拋出來給你們一個preview(預告)。我們可以這樣說:非基督徒他有他一套的信念convictions:他信這個、信那個,不同意我們這個那個、對基督教什麼的objections反對等等;但這些信念的背後有它的總原則principleposition. 他的宇宙觀、人生觀、他的預設——在這個預設的背後是那個人本身the person,或者說那個人的心the heart.所以我們是向一個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是的,他墮落了,但是神的形象沒有完全被毀容、還有一點呢;我們是向一個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傳福音的,因此他心裏面…《聖經》說「神把永恆放在人的心裡頭」——傳道書第三章第11節,所以我們還是可以去提醒墮落的人、提醒remind墮落的人的理性它所本來知道而不願意承認的東西——也就是神的存在。怎麼樣做?第一宣講真理;第二暴露他背後的那個虛妄的總原則或者principle position;當然我們可以用旁證一些supportive arguments——科學的、歷史的、《聖經》的預言、應驗等等,這些是支持、這些有鬆土的作用啊、disarming(解除疑慮)、給他們知道《聖經》也不是好像他們所想的那麼的沒有道理的;可是最後convincing(令人信服的)的是聖靈本身——聖靈親自地來打動一個人的理性跟他的心裡。
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啊?就是說:墮落的人他是人、是被造的、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而神的形象不是完全的消滅掉,不然的話我們沒有對話的可能性。我們之所以可以跟一個人講話,是因為他是一個人——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本來亞當夏娃沒有犯罪之前(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是滿有真理、知識、公義、還有聖潔;這個是以弗所書第四章第24節跟歌羅西書第三章第10節我們推論——因為這個是我們在耶穌基督裡面,他再創造我們的時候,按照神的形象有真理、或者知識、仁義跟聖潔;所以我們就推論出亞當——神創造他的時候也是有真理、知識、公義跟聖潔。創世記呢的確告訴我們:亞當是有認識真理、或者按照真理去認識萬事這個的能力的。而墮落的人呢不是完全、這方面完全消滅掉,還有一點點的餘種,所以聖靈呢可以動工。我說亞當他的理性被神創造、按照他的形象創造的時候呢,是可以按照真理去解釋、認識萬事的。
我小的時候聽過一個主日學的故事,今天拿來在系統神學的課堂裡面講呢好像哄小孩一樣,不過也哄哄你們哈,哄完之後我問你有沒有道理啊?你去解釋它背後一個很奧秘的神學的原則。我的主日學老師這樣說的、他說:亞當很聰明、很聰明啊,他給所有的動物起名對不對?他說貓,你說像不像貓嘛,很像貓對不對?喵…很像貓。亞當叫老虎叫「老虎」,你說像不像老虎?很像老虎嘛。亞當叫牛叫「牛」,你說像不像牛?很像牛啊。他這個繼續的講下去,獅子很像獅子、狗很像狗、魚很像魚啊…。我問你啊,這個哄小孩的故事背後的意思、它的用意是什麼?講得很聰明:他當時在做什麼事情?命名哦。命名是什麼意思啊?定位:給每一個動物定它的位置啊。他是在解釋interpret神所設計的structure宇宙的結構——給每一個定位,而他還沒有犯罪,所以呢亞當去認識、解釋神所創造的宇宙;沒有犯罪之前的亞當呢他是正確地去認識、正確地去解釋。所以人有這個按照真理去認識萬物、從事科學研究、也從事文藝或者藝術的創作的這個能力的,可是這些呢都被罪汙染掉marred、scarred. 在耶穌基督裡面神的形象被再恢復了,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被再造的——以弗所書四章24、歌羅西書三章10節,而當然的就是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a new creation.可能比較正確一點的翻譯是:若有人在基督裡,看哪!有新的宇宙anew creation.萬事都是新的。所以呢正統的神學來幫助我們解釋——無論是人文科學或者自然科學,給我們一個model of the universe一個宇宙的一個模式是很重要的。
那剛才我問這個問題是說:那個墮落了的人呢,我們既然這五種的論調都沒有用,我們是appealto(訴諸於) 它的什麼呢?既然他的理性是墮落的——他的理性是墮落的、他的感情也墮落的、他的意志也墮落了,全人都墮落了啊。可是呢他畢竟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在他心靈的深處還有神那個永恆的那個意識——傳道書三章11節、當然還有羅馬書第一章18到20節。所以我們可以所謂向心、對心說話。這個向心說話不是避開理性的意思啊,乃是說給他看見:神的啟示本身是有它的一貫性跟合理性God’s revelation(神的啟示)是reasonable(合理的);這個reasonable(合理的)呢並不是符合人墮落的理性。
在神學歷史裡面,大概是1710到1750這一段時間呢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我們今天還在撿它的後果;是什麼呢?十七世紀至1600那一段時期的時候呢,宗教改革已經完了、已經過了100年了,所以呢清教徒就建立一個教育的系統:神的啟示是合乎理性——不應該是合乎理性、是合理的God’s revelation is reasonable(合理的)。可是到了1710之後,自然神論Deism(認為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之後,上帝並不再對這個世界的發展產生影響,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D-e-i-s-m,Deism起來的時候呢,那其中一個很重要的一個領袖是John Locke(約翰洛克:英國哲學家和醫生,被認為是最有影響力的一個啟蒙思想家和「 自由主義 」之父。他的著作影響了伏爾泰、讓·雅克·盧梭和許多蘇格蘭啟蒙思想家以及美國革命者。對古典共和主義和自由主義理論的貢獻反映在《美國獨立宣言》中)——L-o-c-k-e.Locke他說呢:God’srevelation must be reasonable神的啟示必然是合乎理性的。一字之差!從那裡開始呢,西方文化就一直就墮落下去,一直到19世紀跟20世紀的愚蠢之中。那不是說以前沒有呢,可是那個是一個很關鍵性的一個moment(時刻)啊。既然神的啟示要投降在人的理性之下才合法化或者合理化,那接下來呢,人的理性或者人的感情就毫無羞恥的就當作了宇宙真理的審判官了。不是說以前沒有,就是那個時候呢他把神的啟示也拉下來了。很快的到了1800施萊爾馬赫的時候,神的啟示就不要了!剩下就是人的主觀的、宗教的感受。在1600到1800這段時期很重要:理性主義、經驗主義。理想主義所帶來的自然神論,到了康德跟施萊爾馬赫的時候、到了1800之後呢,西方的神的文化是沒有絕對、沒有絕對的no absolutes,是一個破碎的宇宙觀。
好,今天我們做一個結論、也是第三大點。剛才今天早上我們說了:第一神可知嗎?第二神的存在能證明嗎?好,第三大點神的可知性God's knowable.先做一個初步的結論。
第一、在這個第一大點這個大點裡面第一個點就是說:神傳達了關乎他的知識給人God communitiesknowledge of himself to man.
第二、關乎神的知識是種植在人的心裡頭——一方面神傳達給他God reveal to man.第二是God reveal himself inman在人的心裡。神學跟別的知識不一樣,因為別的知識呢,人可以站在他的知識的對象的上面——知識是客體,人是主體。可是神學不一樣,人是站在那個知識的對象的下面——在神的下面,所以只有神主動地啟示自己,人才能夠知道神。我再說一遍:神主動地啟示,人才能夠認識神。那當然神也的確的也主動地啟示了他自己。中西的哲學裡面常常犯一個錯誤就是沒有具體的concrete的思維方式。
舉個例啊,比方說:「人自由嗎?人自由,人不自由?神預定,因此人就不自由了。不,人有自由意志,神沒有預定」。我們常常的思想的方法呢都是廣泛的、抽象的——人自由嗎?自由、不自由?一半自由、一半不自由?可是呢《聖經》裡面往往是要我們有一個具體的思維方式。第一——分成四點——就用自由這個來做例子:第一「神造人」有有限的選擇plus(加上人的)責任。你聽我沒有?我避開了自由意志這個名詞啊,特別這樣做的。「神造人」有道德的選擇跟道德的責任:有選擇,選擇有後果的、有責任的;而且呢是有限的——是神造人。或者這樣說好了:當亞當夏娃選擇吃不吃那個禁果的時候,他們是活在一個環境的一個concrete situation(具體的處境中);這個情況是什麼呢?有兩點:一.神已創造God has created.二.神已說God has said.亞當夏娃不是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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