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07年開始開瑜伽館,當時我們所在的城市只有我們一家瑜伽館,現在瑜伽似乎已經變成了注重形體的主流、儼然等同於美體塑身操,雖然瑜伽在塑造形體的效用是不可忽視的,但如果只把瑜伽當成美體塑身操,卻有點買櫝還珠的意味。
瑜伽的確不是單純的形體健身運動,而是具備了修身養性、入定、覺悟,乃至於達到小我與大我相契合的目標高度。而實現這些目標的起點與過程,都立足於對「意識轉變」的控制;而形體動作,只不是完成這些過程的輔助與促進而已。
今天再把這篇我2010年左右的看過的老文章翻出來,供有需要的朋友溫習一下哈。
一、瑜珈的字面含義
什麼是瑜伽?我們首先就字面含義來說明一下「瑜珈」。
瑜伽,大家都知道是梵語「yoga」的音譯。而「yoga」一詞,又來源於梵文的兩個字根——「yuj」與「gham」,兩個字根加起來,本意,是「用軛連起」的意思。軛是駕於牛馬頸上的一種工具,用以連接車轅。以軛作喻,則可引伸出如下含義:接連、連繫、結合、歸一、化一、同一之意,另有「和諧、統一」的意義。
曾有語言學家將「yoga」與英文中類似發音的「Yoke」一詞比較,竟發現此詞的含義也正是「軛」,其拉丁文字源也有「連接」、「結合」之意。
「yoga」譯成中文為「瑜伽」。瑜伽也稱「瑜珈」,瑜珈的漢語拼音是「yu jia」。
在中文《辭海》中,取的是「瑜伽」一詞。從字面上看,「珈」與「伽」是有區別的,「珈」只一個讀音「jia」 ;而「伽」,國語發音有「jia」與「qie」二種,與瑜伽連用時通常用前音;而在佛典中,又多用第二種發音,"qie ",如「伽藍」、「楞伽經」、「瑜伽師地論」中的伽字發音。字義上看,「珈」字義為婦人頭上的首飾;而「伽」字無獨立意義,多用於翻譯用詞。
「yoga」譯成「瑜伽」,是音譯,不能從單純從中文字面上去理解「yoga」本來的含義。而在佛典中,也曾有意譯的,舊譯作「相應」,這與上面所說的梵文原義對照,雖說有相通相合之處,但顯然又有不貼切、不完整之處,所以,自唐代玄奘法師開始,就通用音譯「瑜伽」。在唐玄奘翻譯的《瑜伽師地論》中,「瑜伽」一詞也是取「相應」的意義,這種相應,歸納起來大致有五個方面——與境相應、與行相應、與理相應、與果相應、與機相應。
與境相應是心境一如,透過塵境而認知事物的本體實相;
與行相應是說通過禪定修習,得到定慧等持、觀行一致;
與理相應是指行法與理諦融會貫通,事理無礙;
與果相應是行者與所證道果統一,完成修證的無上目標;
與機相應則是指果圓回向、廣度他人、隨緣應機利益眾生。
二、瑜伽的定義
有很多人試圖對「瑜伽」的定義作一句話的概括。有說瑜伽是「天人合一」;有說瑜伽是「身與心、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也有說瑜伽是一種修身養性的功法,還有中國學者根據意譯「相應」,而概括瑜伽是「控制自己身心令與某種東西相應(相契合、相一致)」。
印度著名瑜伽學者阿羅頻多則將瑜伽定義為「一種趨向自我完善的有條理的努力,其方式是通過表現其存在的潛力和個人與宇宙、在宇宙中表現出來的超越性存在(我們可以看到部分)的合一」。中國學者徐梵澄將瑜伽定義為「契合至真之道」……凡此種種,大抵都是從「yoga」一詞本意中的「連接」、「結合」的含義引伸而來。
而被古今瑜伽學人奉為瑜伽根本典藉之一的印度《瑜伽經》,則對瑜伽的定義有另一番描述。
《瑜伽經》的開篇,用了一句梵語箴言 「Yoga Cittavrtti Nirodha 」來闡明何謂瑜伽。這句表述中,含有有四個詞:
Yoga——瑜伽、
Citta——意識、
Vrtti——各種情緒及傾向、
Nitrodha——控制。
如果用漢文的語法習慣將其連貫起來,可以這樣表述:瑜伽是對意識、情緒及傾向的控制。也有這樣翻譯的:瑜伽是頭腦的停止。目前通用的表述則為:瑜伽是控制意識的轉變。
瑜伽是控制意識的轉變——《瑜伽經》中對瑜伽的這番定義,顯然側重於瑜伽修習中意識層面的活動,這與當今瑜伽行業特重形體、儼然等同於美體塑身操的現狀,是不相契合的。
事實上,從與原始瑜伽產生的緣起與目標來看,瑜伽的確不是單純的形體健身運動,而是具備了修身養性、入定、覺悟,乃至於達到個體意識(小我)與宇宙本體(大我)相契合的目標高度。而實現這些目標的起點與過程,都立足於對「意識轉變」的控制;而形體動作,只不是完成這些過程的輔助與促進而已。
三、瑜伽的內涵
在上述定義的基礎上,我們再來了解一下瑜伽的內涵。
「控制意識的轉變」,既說到了瑜伽的目的,也說到了瑜伽的過程。
瑜伽從最初的意識控制,使意識的轉變按特定的軌則如螺旋般層層升進,直至覺悟與解脫,這是一個由階段性目標疊成的又直指總目標的過程,而這一過程又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內含諸多不同層面的階段性目標 。也就是說,「控制意識的轉變」有總目標,又有很多層面的分級目標,這些分級目標,組成了一個完整的次第——這就是瑜伽的過程。
瑜伽的總體目標,《瑜伽經》中將其概為讓「知覺者還其本來面目」。這種說法頗似中國禪宗所參的「本來面目」、「本地風光」、「佛性」。這是個根本的、也是最高的目標。而通常,瑜伽修習者,只將著眼點放在意識的轉變與控制上,或者放在階段性的目標成就上,比如三摩地。
對瑜伽的這些過程,《瑜伽經》將其概括為「八支」:
第一是持戒:或稱禁制,包括了非暴力、不說謊、不偷盜、不縱慾、不貪圖五條。這五條禁制與佛教居士「五戒」(禁殺、不誑語、不偷盜、不邪淫、不貪)基本一致,似乎帶有一定的宗教禁戒特色。而事實上,這一切都是修身養性的需要,也是淨化心靈、約束身心以實踐瑜伽修證的需要。因此,對於一個真正的瑜伽行者,這些禁戒是十分重要的,正如《瑜伽經》所強調的「無論何時、何地、在甚麼情況,屬於甚麼階級,這都是不可打破的誓言。」
第二是精進:或稱勸制,包括內外潔淨、知足、對身體及感官的控制、讀誦經典、對宇宙本體(自在之神」的祈念五類。這些可以說是瑜伽實修的前行與基礎。與上述「持戒」相比較,持戒是藉外在的約束來淨化心靈;而精進則是對心性的自我規範。
第三是調身:主要是指靜坐,當然也不排除一切能令身體安適的形體。總的要求,如《瑜伽經》中所云「姿勢必須穩固舒適」,以便「控制不安,對無限作冥想」。其中的跏趺坐(蓮花坐)法,是通常的靜坐姿勢。
第四是調息:《瑜伽經》云:「控制吸氣和呼氣便是調息。」 通過調息,便可發起內心的光明,「這樣精神便適合作冥想」。可見,調息是為冥想作準備的。
第五是攝心:又稱制感,就是對對精神、知覺、感觀作綜合控制,使「精神脫離了知覺,而知覺亦不與感官混合起來,注意力便與自己合一」,從而「達至對感官的最高控制」。
第六是凝神:又稱凝念,就是將意識集中於一物或一特定境象之上,如臍、鼻尖、或自然場景物象之上。凝念與攝心的區別之處,在於攝心是讓散亂的心收攝,讓精神離於自由散亂的知覺、讓知覺擺脫感官的束縛一牽制;而凝神則是將收收攝的心識再趨於某一緣。應該說瑜伽冥想,主要就是攝心與凝神的過程,冥想以調息為基礎、以入定為目標。
第七是入定:《瑜伽經》中雲「入定是周流不斷的知覺」,就是說意念以凝神時所指向的目標為對象,持續不斷、專心致志地去知覺它。入定與凝神的區別在於:凝神是一個令意識趨向某一對象的過程;而靜慮是心繫於這一對象不離不昧,心地靈明、心不外馳。印度佛教稱這種境況叫「禪那」,漢文意譯「靜慮」。用語則是稱之為禪那。
第八是三摩地:又稱三昧,《瑜伽經》中定義為「只有冥想的對象存在,對自身的知覺消失」。也就是說,行者的「自我」意識消失,意識完全傾注於觀想對象,達到心境一如的狀態。
這八個過程或層,沒直接列出「冥想」的概念,而事實上,冥想貫穿了從攝心到三摩地的各個過程。在這幾個不同的層面上,都有冥想的成分存在,只不過層面不同、深度不同,級別不同。在《瑜伽經》中,也闡明了瑜伽冥想是有不同種類、不同層面的,大類有「有種子冥想」與「無種子冥想」,而最高的冥想是「由真我與宇宙聯合而產生真理、明辨、喜樂的知覺」,這顯然也就是三摩地的深入與升華。
至此,我們大致可以明確,瑜伽的基本內涵,包括了以上八個要素。
這八個要素,我們又可以歸納為五大類:
一是身心禁戒(外在禁戒與內在禁戒);
二是調身(體位);
三是調息;
四是調心(冥想);
五是禪定解脫。
完整的瑜伽體系,便是由禁戒到禪定解脫的完整過程。特重體式,或特重冥想,都會影響瑜伽修學的綜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