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網曝河南欒川縣33歲男子常某將初中老師攔在路上抽嘴巴還發視頻炫耀,疑似打人男子常某16日晚在網上「解釋」毆打老師的原因,稱其今年33歲,打老師時既沒喝酒也沒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13歲(1998年)在欒川縣實驗中學讀書時,因家裡沒錢沒權,被該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並踹頭,對他的心靈造成了一輩子的傷害。」
看到這樣的新聞,沒有人會心裡舒服。男子伸出的手無疑是邪惡的,但是這件事本身有很多值得人們思考的東西。
照這個男子講,二十多年前他上學時,這個老師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甚至連他的頭都不能倖免,這樣等於是欺負並嚴重踐踏了他的尊嚴,對他小小的心靈造成一生無法癒合的的創傷。
如果這種被打的事是真的話,那麼這個老師確實給他的心靈造成深深創傷,以至於畢業20多年還不能釋懷。
如果當年這個老師打這個學生是為了教育他,那麼,這就算是確切的體罰教育。這種落後霸道的教育方式,並沒有把一個學生教育成功,那麼幾十年後這個當年被打的學生扇出的巴掌打的不是老師的臉,而是體罰教育這種愚昧教育方式的臉。這其中是存在因果關係的,這可能也是很多網友在評論中並不同情那個被打者的主要原因。
無論什麼原因,筆者認為打一個老師都是惡劣的行為,不管這個老師有沒有教過你。當然,發洩對體罰教育的不滿,應該沒錯,整個社會都應該對體罰教育說不。
如果這個老師當年不是出於教育的目的,而僅僅是因為該學生家裡「沒錢沒權」而暴打這個學生,那麼這種行為不能叫做教師的行為,這簡直是流氓的做法,雖然表面上是個老師,但是其行為的出發點並不是教育。20年後,這個男子扇出的巴掌打的不是老師,而是曾經那個披著教師外衣的流氓。
當然,公安機關已經介入,通過調查,如果最後證明這個男子並沒有在上學時遭受過體罰教育,甚至更沒有「因家裡沒錢沒權,被該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並踹頭,對他的心靈造成了一輩子的傷害」,那麼這個男子的行為就是犯罪,毆打一個老師這應該屬於重罪,應該予以嚴懲不貸。
這件事情終究可以給我們這些啟示:體罰教育要不得!無故毆打學生也是犯罪,你怎麼對待一個學生,就等於教會他怎麼對待你!如果男子違法,這是一堂法制課,老師的尊嚴也不容踐踏!
教育不需要暴力,這個社會更需要春風化雨,學生應該從小學會善待他人。就是這樣!
智者三問,關注教育,請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