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近期,國內部分地區出現疫情反彈現象,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請銷假管理,切實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制訂《唐山學院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請銷假暫行規定》,請遵照執行。
唐山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1月24日
唐山學院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請銷假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做好學生缺勤管理、登記追蹤等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維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應按照《唐山學院關於學生請銷假的若干規定》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得事後補假。(緊急情況除外)
2.請假程序:
(1)學生在校期間需書面向輔導員請假,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的天數、目的地、交通方式、本人聯繫方式等信息;因病請假的,要詳細登記患病主要症狀、就醫渠道、就醫地點等信息,同時啟動因病缺勤追蹤工作;學生在校外實習期間可通過電話、簡訊、QQ、微信等方式向輔導員請假。
(2)學生提出請假申請後,分別由輔導員、院系黨總支副書記、院系黨總支書記、學生處逐級審核同意後,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由各院系存檔。
二、銷假和續假程序
1.學生請假期滿應向輔導員銷假。超過準假時間未續假者,按違紀處理。
2.準假期間,如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返校者,需提前與輔導員取得聯繫,告知事由及返校時間,並取得續假批准,方可續假。
三、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三天及以內須由學生所在院系審批。
2.請假超過三天須由學生處審批。
3.學生請假時輔導員應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得到家長的認同後方可批假。
四、其它
1.學生請病假需持校醫務室或二級以上醫院(含二級)診斷證明。
2.學生請假理由和相關信息必須真實,嚴禁弄虛作假。
3.學生請假離開唐山市區的,入校時需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4.學生由於未請假造成的任何後果,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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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唐山學院官網
排版編輯:韓同順
審核:孫博宇 孫建
指導老師: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