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界常常掀起「倒喬」風波。英國班戈大學語言學教授維維安·埃文斯的新書《語言神話:為何語言不是本能》再次向諾姆·喬姆斯基的「語言本能」論提出挑戰。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史蒂芬·平克(Pinker)的暢銷書《語言本能》(Language Instinct)、《心智探奇》(How the Mind Works)和《思想原料》(The Stuff of Thought)讓喬姆斯基的語言觀點深入公眾意識領域,但這一觀點卻比現實更神秘。埃文斯在書中寫道:「到了要結束這些的時候,在語言及其他諸多事物上,平克犯了大錯。」
埃文斯指出,詞彙並不受詞典定義的限制,而是百科全書式的,指向多套概念。語言總是不如思想豐富,我們總是無法準確完整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這是很有意思的。越來越多證據顯示,我們通過對鮮活的外部世界的親身經歷構造了概念,而詞彙根植於那些概念之中。
諾姆·喬姆斯基:語言像本能
「語言像本能」的觀點是埃文斯想要打破的神話。20世紀60年代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認為:人類一直以來認為語言要先通過大腦的編程才能產生,而這項機制自我們出生起,就已存在、成形,等待運作了。
比如兒童只需不斷地聆聽周圍大人的講話,無需懂得語法規則,就能毫不費力地學會語言。這種自發學習的「奇蹟」讓喬姆斯基認為,語法是被儲存在一個心理模塊裡,在一個嬰兒遇到紛繁雜亂的語言時,這個模塊就像一種「語言習得裝置」,等著被一步步激活。語言背後的規則深嵌在我們的基因裡。
這種「內在語法」不是學校教科書裡的語法,而是一種普適語法,能產生大約7000種語法規則。平克在《語言本能》書中解釋說:「一種普適語法,無論在歷史上還是在認知中,都是不可簡化的,它支撐著人類的語言本能。」為了尋找這種普適語法,語言學家們忙了半個世紀之久,然而他們追求的很可能是個海市蜃樓。
早在2005年,美國本特利大學藝術與科學系主任丹尼爾·埃弗雷特就曾向喬姆斯基的學說發起挑戰。他深入亞馬遜部族研究當地部落土語皮哈拉,發現這種土著語言不具備遞歸性,而具有遞歸性可謂現代語言學的基本原理之一。以自己研究了30年的亞馬孫部落作為佐證,埃弗雷特提出語言結構並非從頭腦中憑空產生,而絕大部分是文化薰陶的產物。僅僅依據我們具備習得語言的能力,並不能得出「語言是先天產物」的結論。
維維安·埃文斯:語言像用具
埃文斯也搜集整理了許多明顯的經驗證據,把「語言本能神話」分成不同方面,比如是否存在普適語法和內在語言模塊,是否天生就有等。對普適語法的一個關鍵批評是,人們學習的語言越多,他們的語言會明顯更加豐富多變,而其背後存在普適語法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內在語言模塊的地位也受到動搖,埃文斯說,現代學者們還看到,聾人群體中也能產生語言,手語也和口語一樣有著豐富的語法。如果語法是內置於我們基因中的,新一代人就無法將其充分展現。然而相反,新一代人在語法上的豐富性要超過以往幾代人。
埃文斯也詳細研究了兒童是怎樣習得語言的。在某些發展階段,他們嘴裡不會說出符合語法規則的句子。當嬰兒學語時,他們只能蹦出零零碎碎的語言。首先,他們會用一些經常聽到的、表達特殊含義的音段,逐漸地才學會表達方式和歸納推演,最終形成完全豐滿的語法。所以語法來自使用,埃文斯說,「語言像本能」應被「語言像用具」所取代。
埃文斯認為,語言深植於我們作為活生生的人所做的事情當中。比如釘釘子這件任務,當我們釘釘時,運動皮層的一部分也開始工作,這沒什麼。但令人驚訝的是當我們在聽或說「他在釘釘子」這句話,看別人釘釘時,同樣的腦區也會放電。我們的思想不是產生於一個抽象的思維語言裡,而是「具體的」,直接從經驗中生起。
此外,語言「天生」的觀點也遇到了深層的哲學問題。如果語言規則內置於我們的基因中,句子是怎樣表達事物的含義的?它們和我們的思維、概念以及外部世界是怎樣連接的?對此,挺喬派提出有一種內在的「思維語言」。平克解釋說:「懂得了一種語言,然後,是學會怎樣把思維語言轉化為單詞串。」但哲學家的問題仍未解決:思維語言是怎樣賦予含義的?
人們以為「單詞」和「語法」——把單詞結合在一起的規則——是完全獨立的,而埃文斯認為:在單詞與語法規則之間沒有系統的區別。埃文斯講了一些有關語言的故事,提到有些語言是毫無單詞順序的,包括澳大利亞的吉瓦力語和泰蘭吉語。還有因紐特語用前綴或後綴來造句,比如像tawakiqutiqarpiit這樣的巨長單詞,其大致意思是:「你有菸草賣嗎?」還有加拿大土著語、撒利希海峽語,也沒有名詞或動詞。
埃文斯還詳細描述了人們怎樣從這些基本概念得到更抽象的概念,比如愛。他提出的新觀點會導致語言學的革命,還是遭到劇烈反擊尚不得而知,但它有助於人們改變對語言的理解方式,以開放的心態來重新理解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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