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我住的小區裡看到幾個人攀爬在一棵桑樹上摘樹果子,他們一個個爭先恐後地爬上樹,各據一域,手能伸多長就儘量伸多長地夠著枝條,將能夠得著的果子一掃光,摘光之後下來還意猶未盡地回看看樹上,終於能摘的都被全部拿下,我沒夠得著的別人來了也難摘,才帶著收穫感離去,看著樹上、樹下這一幕,實在是大煞風景,有損「文明城市·文明小區」的榮譽呀……
除了這顆桑樹,我們小區還有不少桃樹和海棠果樹,除了我們小區,還有其它的很多小區,果熟之時想必也免不了會出現這幅場景吧……
問題來了,對於小區種植的果樹,果子成熟了,小區裡的人該不該摘?
我就這個問題在家裡小討論了一下:
我女兒:不該摘,理由是這些果樹不是哪一戶人家的私有財產,是小區內全體業主共有。
我老婆:該摘,不摘爛了可惜。
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都有道理…^_^
我隨手在網上查了一下相關信息,發現關於這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解釋說明,小區裡的公共果樹,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在法律上來說,業主們享有分享小區果樹果實的權利。
按這個說法,這些果子屬於業主們共有,但《物權法》沒有說明如何具體使用和處理這些共有財產。我想,既然這樣,這時候是不是小區物業應該出面起作用,做做工作 ,看如何恰當地處理好小區果樹成熟後帶來的問題,消除哪些因爬樹摘果子引發的安全隱患和不利於鄰裡和諧、社會文明的不良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