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我們了解了《城鄉規劃法》的立法背景,以及與《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區別,那究竟什麼是「城鄉規劃」呢?
還是先來看看《城鄉規劃法》中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範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是不是感覺看了一遍法條,似乎也沒搞明白?大家不要慌!城鄉規劃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接下來我給大家舉一個例子:
比如說,在行政處罰的案件中,自己辛辛苦苦建設的房子莫名其妙地就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了,相關部門說是由於你的房屋沒有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說是你沒有嚴格按照相關許可證上的範圍進行建設,違反了城鄉規劃,必須予以拆除。那城鄉規劃到底是什麼呢?
城鄉規劃是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村莊和集鎮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村莊、集鎮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鄉土地,協調城鄉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我們也可以看出,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的基本依據,它是按照法定程序編制和批准的。在城鄉規劃區內的各項土地利用和建設活動,都必須按照城鄉規划進行。
再結合我給大家所舉的例子,也就是說,我們建設房屋時,都必須符合房屋所在規劃區的規定。
假如需要建設的房屋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要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假如需建設房屋在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那就需要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並且在鄉村規劃許可證批准的範圍內進行建設。
所以,我們一定要嚴格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建造房屋或者進行其他建設活動。
以上就是對城市規劃的解釋,您學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