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荀覓)「吃一個饅頭就噎死了?我們家屬怎麼能接受!」去年1月,馬女士的母親在大興精神病醫院治療,三個月後突然因噎食饅頭死亡。馬女士認為醫院在搶救時存在失誤,但院方表示為了給患者摳食,護士的手指都被咬傷了。昨天,大興法院黃村法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2008年1月22日,患有精神疾病的石老太住進了大興區精神病院的精神康復中心。家人本希望老人可以在那裡得到醫治,改善病情,但三個多月後老人突然病故,而導致死亡的竟是一個早餐吃的饅頭。
大興區精神病院稱,去年5月5日7時15分,石老太在院用餐時食用了一個饅頭。飯後,老人突然暈倒。當時護理人員看到老人臉色蒼白,立即通知了醫生,並採取了救助措施。7時50分左右,老人出現脈搏摸不到、血壓測不到、口唇青紫的現象,隨後被120救護車送至大興區醫院,但老人仍不幸死亡。
死者家屬得知這一情況後非常震驚,死者的兒子說:「我姥爺活了97歲,我媽的身體比他還硬朗,絕對不至於70歲就去世!」家屬認為,醫院在搶救方面存在嚴重過失,應負主要責任,並提出包括醫療費、交通費等賠償共計24.96萬元。
死者的女兒馬女士說:「醫院根本沒有對老人的噎食採取及時措施。」護理單上寫著,看到老人臉色蒼白後,採取了緊急輸氧,並通知了醫生。她認為,緊急輸氧會導致患者噎進食物更深,起到了加劇作用。院方出示的7時50分左右的證明,正好說明老人當時已經不行了。
昨天,北京市大興區精神病院醫務科卞主任出庭作證。他表示:「發現患者噎食後我們立即採取摳食措施,為此護士雙手的食指被咬破多處,這些咬傷都有大興醫院門診部的證明。」卞主任表示,噎食本身就是不可預見的現象,屬於老年人常見的死亡現象之一,「為此醫院已經採取了措施,沒能救治好,我們也沒有辦法。」
對此,死者家屬給予反駁:「院方所稱的為母親摳食的護士,不是我母親的專門護理護士,我們甚至沒在醫院聽說過,有可能是醫院偽造出來的人,對此人的身份我們很懷疑。」昨天,此案沒有宣判,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
(責任編輯:陳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