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早上九點二十左右,高速交警湖州支隊二界嶺卡點大隊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一輛白色起亞小型轎車打著雙閃停在應急車道內。交警將警車停至其後方做好預警之後上前詢問,發現駕駛座和副駕駛座椅上都沒人,在後排座椅上發現一位女士手裡抱著一個正在掙扎哭鬧的嬰兒。
簡單的詢問以後,得知該車正是這位手抱嬰兒的女士駕駛的,車上就母女兩人。由於正值端午前一天,高速上車流量比較大,交警迅速採取措施,自己駕駛這輛白色起亞就近駛離高速,讓那位女士在後排安撫女嬰。
在開車過程中,交警繼續了解情況,得知該女士是在湖州上的高速準備回老家廣德過端午。女兒才八個月大,家裡人都沒時間,所以一個人帶著女嬰獨自駕車上高速回家。在女兒睡著以後,就將她放在後排座椅上的搖籃裡,將後排座椅放倒,頂住搖籃,覺得這樣就是安全了。可是開了二十分鐘左右,女兒就醒了,在搖籃裡哭鬧並且翻身,於是她就將車停靠在路邊,抱著女兒哄她睡覺,想等女兒睡著了再繼續開車。
交警對該女士提出了嚴肅的批評,這樣開車首先自己注意力不能集中,老是要回頭或者反光鏡裡看孩子情況;其次,後排嬰兒就這樣躺在座椅上,沒有任何安全措施,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將會釀成很嚴重的後果。將車輛駛出泗安高速出口後,交警對該女士做出了處罰,並讓其走國道回廣德。該女士也深刻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並對交警的幫助表示感謝。
通訊員:二界嶺卡點大隊 王旭東